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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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运输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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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担 境内传统运输工具之一,由结实而有軔性的木材,如槐木等制成,分为抬扁担和挑扁担两种。抬扁担较宽,一般约8厘米,厚3.5厘米,长约1.5-1.7米,两端略窄、薄,货物置中间,2人抬负,一般载重100-150公斤。挑扁担较前者窄、薄,长约1.8米左右,货物置在两端,1人于中间挑负,为使货物不致滑脱,两端各按1木楔,一般载重50-80公斤。50年代境内数量多,普及面广,农村家家皆有,60年代迅速减少。
担杖 传统运输工具之一,形似扁担,长约1.7-1.8米,宽7厘米,厚3厘米,两端略微翘,各按1铁鼻勾,货物置于铁勾,1人担负,一般载重40-60公斤。农民多挑水使用。70年代逐渐减少。
车 清末和民国年间境内盛行木轮车,纯木结构,手推车单轮,1人推行,一般载重150-200公斤。“二把手”车,独轮,一人前边架车,一人后边推车,畜力牵引,载重400公斤左右。大车,双轮,畜力牵引,载重700-800公斤。双木轮犁耙车,盘呈长方形(小清河南),或三角形(小清河北)枣木制作,运载犁耙。1964年全县有大车2250辆。1958年木轮车改为胶轮车,胶轮手推车载重500公斤左右。畜力牵胶轮大车,载重1500公斤。地排车为小型双轮车,既可人拉,也可畜力牵引。犁耙车已绝迹。60年代末木轮车淘汰,全部由胶轮车和机动车替代。1985年全县拥有手推车37457辆,地排车28856辆,胶轮大车4177辆。拖车是1958年随拖拉机一同传入,为轮式拖拉机和汽车配套运输机具,按性能分为固定拖车和翻斗拖车。按载重量有7C—1型1吨拖车、7C—2型2吨拖车、7C—5型5吨拖车和7C—8型8吨拖车等。境内流行翻斗拖车,适合小型拖拉机牵引,自动翻斗,田间操作灵活方便,年代起为主要农业运输机具之一。80年代,农民购置拖车数量增加,1985年全县拥有各种拖车1870辆。

手推车

地排车

农用汽车 始于1978年,全县购进10辆,1979年增至18辆,均为国产。1980年汽车增至29辆/2610马力,1981年32辆/ 2866马力,1983年86辆/8598马力,1985年 发展到196辆/20542马力。
燕驳 又叫小溜子,是小清河、麻大湖区传统水上运输工具。两头窄、中间宽,由木板拼凑装订而成,用油灰抹缝,桐油刷身,有的船中部搭一凉棚,防雨遮阳,一般载重250-400公斤。1964年全县有2250只。70年代中期后数量下降,1985年仅存有100只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