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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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文化市场管理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文化市场日趋扩大和繁荣。县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文化市场进行检查管理,通过“扫黄”(扫除黄色出版物)“打非”(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
1993年10月,县文体委配备专职人员,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管理。1996年起,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市场进行定期检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同年,县文体委被地区“扫黄”办公室评为先进集体。

1997年,全面摸底排查文化市场,全县共有文化经营项目131个,其中,书刊经营点12个,音像品经营点19个(其中录像放映厅10家),影剧院2家,卡拉OK餐厅49处,桌台球25处,印刷点(含轻印刷)17处,电子游戏场所7处。文化市场呈现国家、集体、个人竞相开发,多种经营,繁荣发展的局面。1999年,县文体委设立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为股级行政机构,负责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同年9月,全部关闭县内录放厅、游戏机厅。
2000年起,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组织参加全市培训班等方式,对文化经营业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2003年,全县共有文化经营业户62家,其中音像制品店14家,网吧等互联网场所8家,娱乐场所4家,印刷厂8家,打字复印17家,书刊店11家。是年,对附设卡拉OK的餐厅,实施备案管理。
2004年起,严格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和文化经营业户的年检、换证制度,每年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商德商誉培训,定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清理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走私盗版光盘等。
2007年,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查处收缴盗版光盘、书籍等非法出版物5000多张(件)。实施“农家书屋”工程,鼓励社会各界为农民捐助科技图书2万余册,建起“农家书屋”3家,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年,全县共有网吧20家,音像店6家,娱乐场所2家,印刷企业7家,出版物经营单位14家,打字复印部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