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5&rec=603&run=13

第二节 义务教育

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988年,县政府下发《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和《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及暂行规定》,依法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简称“普九”)。1989年,县政府决定,每年3月为“全民义务教育宣传月”。同年起,全县教育部门每年“全民义务教育宣传月”均通过广播、标语、壁报、黑板报、集市演讲、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法》。1990年,永丰乡、泊头乡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在全县率先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被省教委评为“基础教育先进乡镇”。

1994年11月,县委、县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省政府《山东省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和地委、行署“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会议要求,下发《关于加强“两基”工作的决定》和《“两基”工作奖惩办法》,并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两基”目标责任书》,确定1997年全县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至1997年9月,全县“两基”建设总投入5069万元,共建设教学楼8幢、平房3600间,建筑总面积81851平方米。新建完全小学11处,扩建26处,撤并教学点51个,共有完全小学175处,教学点143个,学生巩固率99.7%。新建初中5处,撤并4处,共有初中23处,小学升初中比率为98.1%,毕业率为99.1%。同年10月,通过省政府“两基”验收。“两基”目标的实现,是全县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1998年,通过省教委“两基”工作复查验收。1999年3月29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做好5项工作:提高认识,强化义务教育宣传;完善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依法治教;规范学籍管理,强化监控手段;完善考核奖惩机制。200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两基”工作复查验收。
2004年3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对“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作出明确规定。同年8月25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县教育局、财政局〈采用“教育券”形式对困难学生进行免费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以“教育券”形式对困难学生进行免费义务教育。“教育券”兑付资金由县财政局、教育局负责筹集与管理,每学期核发一次,有效期为一学期。贫困学生享受“教育券”的数额,视其家庭困难情况,对杂费、课本费、住宿费、借读费等给予全部或部分减免。“教育券”助学制度的实施,确保了全县所有困难学生不再因贫困而辍学。同年底,通过省政府“两基”复评验收,被评为“全省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完成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县、乡、校三级电子档案,义务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2006年10月,县教育局下发《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意见》,对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2006年12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起,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落实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设施维护更新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全面试编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中小学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实行中央及省市改革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停止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杂费,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同年,政府补助义务教育经费1316万元,其中,补助杂费1105万元、公用经费140万元,补助困难学生课本费43万元、住宿生活费14万元,其他补助费用14万元。全县共有8143人次贫困中小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除课本费,对住宿学生补助住宿生活费)政策补助。

二、小学教育
概况 1988年,全县共有小学415处,教学班1696个,在校生41674人。小学专任教师2079人, 其中,公办教师684人,民办教师139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7.9%,巩固率99.0%。1990年4月起,进行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每个乡镇建1处中心小学,主要招收乡镇直各部门的学生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学生和0.5公里以外至1.5公里以内村庄的三年级以上学生;每个管区建一至三处定点小学,招收0.5公里以内村庄的全部学生和0.5公里以外至1.5公里以内村庄的三年级以上学生;距定点小学0.5公里以外村庄的一至二年级学生就近合并,或交叉年级办学,使每班学生达30人以上。交通不方便的偏远村,可建“村小”。至1993年底,全县共撤并小学41处,建成地级规范化小学112处,初步改变了农村小学布局散、规模小、效益低的状况,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1994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增加教育投入的意见》,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步伐。1994年、1995年和1996年,县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分别为1396万元、1926万元和256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3%、38%和32.9%,均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增幅。1996年底,县属小学通过省级国办学校校改验收。2001年起,按照《沾化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2001~2005)》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危房改造与布局调整同步进行,共投入资金6800 万元, 新征土地310亩,新建完全小学14处,撤并农村教学点84个。其中,黄升乡撤并了除中心小学以外的全部26处完全小学和教学点,投资480万元新建4处完全小学。2003年7月,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布局调整工作现场会在黄升乡召开,副省长王军民、市委书记孙德汉等率领各级领导30余人莅临视察、指导。2006年6月10日,县长办公会议决定,3年内用“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新建14处乡镇完全小学,撤并16所完全小学、28个教学点。

2007年,投资1133.4万元(其中争取省市危房改造资金350万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新建农村小学8所,改扩建3所,撤并教学点18个,辐射36个村,D级危房全部消除。至同年底,全县共有小学 71所,教学点18个,教学班 665 个,毕业生 2501人,在校生1996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 99.96 %,巩固率100%。

学制 1988年,全县小学继续沿用5年学制。2003年9月起,农村小学学制由5年改为6年。2004年起,县属小学学制由5年改为6年。
课程设置 1988年,继续执行教育部《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体育、美术、音乐。三年级起增设自然课,四年级起增设地理课,五年级增设历史课。1993年9月起,执行国家教委《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社会、自然、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9科学科类课程,晨会(餐会)、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周活动等活动类课程,地方安排课程等。起始年级开始使用按此《课程计划(试行)》编写的义务教育教材,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为主。
2001年9月起,县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下洼镇小学三年级,下河乡小学三至五年级,均开设英语课,使用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教材。2002年9月起,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部分学校开始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富国镇小学和下洼镇小学,进行三年级科学学科课程改革实验,使用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科学》教材。全县所有小学均从三年级起开设英语课,使用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英语实验教材。按照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要求,全县小学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所有年级均增设综合实践活动课,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自主开发或选用。
教学安排 1988年,全县小学继续使用全国统编教材。1993年9月起,起始年级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教材。1998年4月起,按照《滨州地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若干规定》要求安排教学活动。每学年上课34周,复习考试2周,社会活动1周,学校传统活动1周,机动1周,假期12周。每周总课时数,一年级28节,二年级29节,三至五年级均为30节。学科类课程,一年级24节,二年级25节,三至五年级均为27节;活动类课程,一、二年级均为4节,三至五年级均为3节。语文、数学为考试科目,每学期限一次期末考试,其它学科平时考查,不组织考试;城区小学考试由学校命题,不组织校际间联考;农村小学由乡镇中心小学命题,统一组织本乡镇小学考试。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各学科每日布置的作业总量二、三年级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年级不超过1小时。
2002年9月,县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富国镇、下洼镇的小学三年级,开始使用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确定的科学学科实验教材。

2004年9月,全县小学起始年级自入学起全面进入课改实验。按照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每学年上课35周。学校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艺术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2007年9月28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和学生课外作业量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要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

沾化县小学情况一览表
┌───┬──────┬───────┬───┬────┬────┬────┬─────────┬─────────┬─────────┬─────────┬─────────┐
│年份 │学校数(所)│班数(个) │入学数│在 │学 │巩固率(│专任教师数(人) │ │ │ │ │
│ │ │ │(人)│ 校学生 │ 龄儿童 │%) │ │ │ │ │ │
│ │ │ │ │数(人)│数(人)│ │ │ │ │ │ │
├───┼──────┼───────┼───┼────┼────┼────┼─────────┼─────────┼─────────┼─────────┼─────────┤
│小学 │教学点 │ │其中复│合计 │公办 │民办 │ │ │ │ │ │
│ │ │ │式班数│ │ │ │ │ │ │ │ │
├───┼──────┼───────┼───┼────┼────┼────┼─────────┼─────────┼─────────┼─────────┼─────────┤
│198 │415 │- │169 │428 │7519 │4167 │42568 │99.0 │2079 │700 │1379 │
│8 │ │ │6 │ │ │4 │ │ │ │ │ │
├───┼──────┼───────┼───┼────┼────┼────┼─────────┼─────────┼─────────┼─────────┼─────────┤
│198 │400 │- │165 │406 │8200 │4183 │42218 │99.1 │2117 │690 │1427 │
│9 │ │ │1 │ │ │8 │ │ │ │ │ │
├───┼──────┼───────┼───┼────┼────┼────┼─────────┼─────────┼─────────┼─────────┼─────────┤
│199 │401 │- │166 │390 │6073 │4070 │41198 │99.1 │2146 │688 │1458 │
│0 │ │ │5 │ │ │4 │ │ │ │ │ │
├───┼──────┼───────┼───┼────┼────┼────┼─────────┼─────────┼─────────┼─────────┼─────────┤
│199 │308 │- │166 │362 │6646 │4006 │40425 │99.1 │2201 │1166 │1035 │
│1 │ │ │6 │ │ │1 │ │ │ │ │ │
├───┼──────┼───────┼───┼────┼────┼────┼─────────┼─────────┼─────────┼─────────┼─────────┤
│199 │372 │- │164 │317 │8176 │3448 │34763 │99.2 │2120 │1086 │1034 │
│2 │ │ │4 │ │ │5 │ │ │ │ │ │
├───┼──────┼───────┼───┼────┼────┼────┼─────────┼─────────┼─────────┼─────────┼─────────┤
│199 │360 │- │170 │296 │7046 │3423 │34473 │99.3 │2008 │864 │1144 │
│3 │ │ │0 │ │ │2 │ │ │ │ │ │
├───┼──────┼───────┼───┼────┼────┼────┼─────────┼─────────┼─────────┼─────────┼─────────┤
│199 │369 │- │172 │256 │6896 │3492 │35168 │99.3 │1967 │828 │1139 │
│4 │ │ │5 │ │ │2 │ │ │ │ │ │
├───┼──────┼───────┼───┼────┼────┼────┼─────────┼─────────┼─────────┼─────────┼─────────┤
│199 │342 │- │160 │212 │7356 │3534 │35518 │99.5 │2124 │1050 │1074 │
│5 │ │ │0 │ │ │0 │ │ │ │ │ │
├───┼──────┼───────┼───┼────┼────┼────┼─────────┼─────────┼─────────┼─────────┼─────────┤
│199 │336 │- │171 │187 │7257 │3627 │36423 │99.6 │2035 │983 │1052 │
│6 │ │ │5 │ │ │8 │ │ │ │ │ │
├───┼──────┼───────┼───┼────┼────┼────┼─────────┼─────────┼─────────┼─────────┼─────────┤
│199 │175 │143 │172 │64 │6193 │3620 │36313 │99.7 │1878 │1073 │805 │
│7 │ │ │3 │ │ │5 │ │ │ │ │ │
├───┼──────┼───────┼───┼────┼────┼────┼─────────┼─────────┼─────────┼─────────┼─────────┤
│199 │169 │133 │173 │44 │7205 │3626 │36373 │99.7 │2012 │1452 │560 │
│8 │ │ │3 │ │ │4 │ │ │ │ │ │
├───┼──────┼───────┼───┼────┼────┼────┼─────────┼─────────┼─────────┼─────────┼─────────┤
│199 │158 │131 │146 │13 │6448 │3531 │35351 │99.9 │1923 │1463 │460 │
│9 │ │ │9 │ │ │6 │ │ │ │ │ │
├───┼──────┼───────┼───┼────┼────┼────┼─────────┼─────────┼─────────┼─────────┼─────────┤
│200 │151 │120 │140 │- │3700 │3166 │31671 │100 │1949 │1672 │277 │
│0 │ │ │5 │ │ │0 │ │ │ │ │ │
├───┼──────┼───────┼───┼────┼────┼────┼─────────┼─────────┼─────────┼─────────┼─────────┤
│200 │148 │115 │114 │- │2888 │2729 │27304 │100 │1764 │1487 │277 │
│1 │ │ │2 │ │ │1 │ │ │ │ │ │
├───┼──────┼───────┼───┼────┼────┼────┼─────────┼─────────┼─────────┼─────────┼─────────┤
│200 │123 │99 │118 │- │3467 │3110 │31122 │100 │1821 │1544 │277 │
│2 │ │ │6 │ │ │4 │ │ │ │ │ │
├───┼──────┼───────┼───┼────┼────┼────┼─────────┼─────────┼─────────┼─────────┼─────────┤
│200 │100 │37 │123 │- │3401 │3794 │37954 │100 │1824 │1824 │- │
│3 │ │ │6 │ │ │6 │ │ │ │ │ │
├───┼──────┼───────┼───┼────┼────┼────┼─────────┼─────────┼─────────┼─────────┼─────────┤
│200 │100 │37 │968 │- │3485 │2501 │25028 │100 │1742 │1742 │- │
│4 │ │ │ │ │ │7 │ │ │ │ │ │
├───┼──────┼───────┼───┼────┼────┼────┼─────────┼─────────┼─────────┼─────────┼─────────┤
│200 │105 │32 │834 │- │3631 │2082 │21967 │100 │1659 │1659 │- │
│5 │ │ │ │ │ │7 │ │ │ │ │ │
├───┼──────┼───────┼───┼────┼────┼────┼─────────┼─────────┼─────────┼─────────┼─────────┤
│200 │92 │35 │625 │- │3326 │1873 │18749 │100 │1668 │1668 │- │
│6 │ │ │ │ │ │6 │ │ │ │ │ │
├───┼──────┼───────┼───┼────┼────┼────┼─────────┼─────────┼─────────┼─────────┼─────────┤
│200 │71 │18 │665 │- │3804 │1996 │19974 │100 │1613 │1613 │- │
│7 │ │ │ │ │ │5 │ │ │ │ │ │
└───┴──────┴───────┴───┴────┴────┴────┴─────────┴─────────┴─────────┴─────────┴─────────┘

说明:1997年起设教学点;2000年起不设复式班;2003年起没有民办教师。

三、初中教育

概况 1988年,全县共有初中34处,教学班223个,在校生12365人,入学率97.5%,巩固率92.5%。1993年底,创建泊头中学、永丰中学、下洼镇中学3处规范化初中。1999年,开展以“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帮助贫困生就学和组织初中辍学生返校”为主要内容的“减十帮百增百”活动(“减十”即为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减轻经济负担10元以上;“帮百”即县、乡教委每年分别帮助100名以上贫困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增百”即使初中辍学生返校就读人数增加100人以上)。同年起,为解决初中教育的普遍性与个体差异的矛盾及教育内容的基础性与教育任务的多重性的矛盾,实施初中毕业班学生分流政策。在保证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前提下,利用职业、成人教育学校的师资、设备优势,对分流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规定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本人志愿分流到对口的职业、成人教育学校学习。实行职业、成人教育学校和原初中双学籍管理。
2002年,全县初中全部建起标准微机教室,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同年起,信息技术成绩计入中考总分。2005年4月,县教育局派代表队参加全市“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获二等奖。
至2007年底,全县共有初中17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教学班267个,在校生11016人,入学率100%,巩固率100%。
学制 1988年,全县初中继续沿用三年学制。1995年起,全县义务教育学段学制实行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学制不变,初中分批由三年学制改为四年学制。同年9月,富国镇、泊头镇、永丰乡、下河乡的初中学制由三年改为四年。1996年9月,下洼镇、流钟乡、黄升乡、利国乡的初中学制由三年改为四年。1997年9月,全县所有农村初中学制均由三年改为四年。1998年9月,县实验中学学制由三年改为四年。2003年9月,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段学制改为六、三制,即小学学制由五年改为六年,初中学制由四年改为三年。
课程设置 1988年,继续执行教育部《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和劳技等学科类课程13科和班团队、科技文体等活动类课程。1993年9月起,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开设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和劳技等13科学科类课程,晨会(餐会)、班团队活动、体育锻炼活动、科技文体活动和周活动等活动类课程,地方安排课程等。2002年9月起,全县初中开设信息技术课。

教学安排 1988年,继续使用全国统编教材。1993年秋起,起始年级开始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教材。1998年4月起,按照《滨州地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若干规定》要求安排教学活动。每年上课34周,复习考试3周,社会活动1周,学校传统活动1周,机动1周,假期12周。三年制初中每周34节,学科类课程31节,活动类课程3节;四年制初中每周33节,学科类课程初一29节,初二至初四均为30节,活动类课程初一4节,初二至初四均为3节。各年级所有学科布置的课外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90分钟。除毕业升学考试外,其他考试、考查均由各学校组织,不组织统考统练。
2004年9月,全县初中起始年级自入学起全面进入课改实验。2007年9月28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和学生课外作业量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初中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不超过1.5小时。要保证初中生每天9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1.5小时。

沾化县初中情况表
┌────┬────┬────┬────┬────┬────┬────┬────┬──────────┬──────────┬──────────┐
│年度 │学校数(│班数(个│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招生数(│入学率(│巩固率(│专任教师数(人) │ │ │
│ │所) │) │(人) │(人) │人) │%) │%) │ │ │ │
├────┼────┼────┼────┼────┼────┼────┼────┼──────────┼──────────┼──────────┤
│合计 │公办 │民办 │ │ │ │ │ │ │ │ │
├────┼────┼────┼────┼────┼────┼────┼────┼──────────┼──────────┼──────────┤
│1988 │34 │223 │1236 │3670 │4200 │97.5 │92.2 │788 │658 │130 │
│ │ │ │5 │ │ │ │ │ │ │ │
├────┼────┼────┼────┼────┼────┼────┼────┼──────────┼──────────┼──────────┤
│1989 │33 │234 │1271 │3964 │4466 │97.4 │92.7 │846 │712 │134 │
│ │ │ │4 │ │ │ │ │ │ │ │
├────┼────┼────┼────┼────┼────┼────┼────┼──────────┼──────────┼──────────┤
│1990 │33 │241 │1279 │3725 │4360 │97.5 │95.0 │935 │793 │142 │
│ │ │ │9 │ │ │ │ │ │ │ │
├────┼────┼────┼────┼────┼────┼────┼────┼──────────┼──────────┼──────────┤
│1991 │33 │240 │1377 │3802 │4903 │98.2 │96.3 │962 │833 │129 │
│ │ │ │3 │ │ │ │ │ │ │ │
├────┼────┼────┼────┼────┼────┼────┼────┼──────────┼──────────┼──────────┤
│1992 │30 │249 │1473 │4235 │5250 │98.3 │95.4 │1151 │1026 │125 │
│ │ │ │3 │ │ │ │ │ │ │ │
├────┼────┼────┼────┼────┼────┼────┼────┼──────────┼──────────┼──────────┤
│1993 │27 │256 │1499 │4563 │5500 │98.2 │96.2 │992 │920 │72 │
│ │ │ │8 │ │ │ │ │ │ │ │
├────┼────┼────┼────┼────┼────┼────┼────┼──────────┼──────────┼──────────┤
│1994 │27 │254 │1553 │4440 │5500 │98.4 │97.2 │903 │848 │55 │
│ │ │ │4 │ │ │ │ │ │ │ │
├────┼────┼────┼────┼────┼────┼────┼────┼──────────┼──────────┼──────────┤
│1995 │28 │268 │1659 │5080 │6325 │98.4 │97.6 │1350 │1308 │42 │
│ │ │ │4 │ │ │ │ │ │ │ │
├────┼────┼────┼────┼────┼────┼────┼────┼──────────┼──────────┼──────────┤
│1996 │29 │278 │1635 │5878 │5869 │98.5 │98.2 │1089 │1059 │30 │
│ │ │ │9 │ │ │ │ │ │ │ │
├────┼────┼────┼────┼────┼────┼────┼────┼──────────┼──────────┼──────────┤
│1997 │22 │272 │1826 │5022 │5339 │98.7 │98.2 │1177 │1167 │10 │
│ │ │ │2 │ │ │ │ │ │ │ │
├────┼────┼────┼────┼────┼────┼────┼────┼──────────┼──────────┼──────────┤
│1998 │22 │281 │2046 │4150 │6988 │99.1 │98.1 │1039 │1031 │8 │
│ │ │ │7 │ │ │ │ │ │ │ │
├────┼────┼────┼────┼────┼────┼────┼────┼──────────┼──────────┼──────────┤
│1999 │22 │306 │2407 │5904 │7280 │99.4 │98.4 │986 │984 │2 │
│ │ │ │2 │ │ │ │ │ │ │ │
├────┼────┼────┼────┼────┼────┼────┼────┼──────────┼──────────┼──────────┤
│2000 │22 │357 │2296 │5429 │7239 │99.7 │98.7 │1059 │1057 │2 │
│ │ │ │9 │ │ │ │ │ │ │ │
├────┼────┼────┼────┼────┼────┼────┼────┼──────────┼──────────┼──────────┤
│2001 │22 │460 │2775 │2053 │7178 │99.8 │99.2 │1149 │1147 │2 │
│ │ │ │8 │ │ │ │ │ │ │ │
├────┼────┼────┼────┼────┼────┼────┼────┼──────────┼──────────┼──────────┤
│2002 │22 │365 │2136 │6781 │7409 │100 │100 │1594 │1592 │2 │
│ │ │ │6 │ │ │ │ │ │ │ │
├────┼────┼────┼────┼────┼────┼────┼────┼──────────┼──────────┼──────────┤
│2003 │21 │325 │2172 │4144 │8483 │100 │100 │1106 │1106 │- │
│ │ │ │2 │ │ │ │ │ │ │ │
├────┼────┼────┼────┼────┼────┼────┼────┼──────────┼──────────┼──────────┤
│2004 │21 │437 │2115 │5711 │8606 │100 │100 │1287 │1287 │- │
│ │ │ │0 │ │ │ │ │ │ │ │
├────┼────┼────┼────┼────┼────┼────┼────┼──────────┼──────────┼──────────┤
│2005 │20 │338 │2258 │4480 │6679 │100 │100 │1266 │1266 │- │
│ │ │ │4 │ │ │ │ │ │ │ │
├────┼────┼────┼────┼────┼────┼────┼────┼──────────┼──────────┼──────────┤
│2006 │19 │298 │1592 │5517 │3905 │100 │100 │1033 │1033 │- │
│ │ │ │7 │ │ │ │ │ │ │ │
├────┼────┼────┼────┼────┼────┼────┼────┼──────────┼──────────┼──────────┤
│2007 │17 │267 │1101 │5801 │2501 │100 │100 │1078 │1078 │- │
│ │ │ │6 │ │ │ │ │ │ │ │
└────┴────┴────┴────┴────┴────┴────┴────┴──────────┴──────────┴──────────┘

说明:2003年起没有民办教师。

四、特殊教育
1994年6月,县聋哑学校建设工程竣工,位于县城富电路东端路北,这是全县历史上第一个特殊教育学校。1995年12月起,县聋哑学校招生,有1个教学班,学生14人,教职工13人。

1997年,县聋哑学校建起语训室,并购置图书,配备文体活动器材和教学仪器。同年,各乡镇学校也办起弱智儿童辅读班,按照义务教育标准设置专用教室、办公室和辅导室,配备专用档案橱、图书、文体器材等设施。特教教师除国家分配的特师毕业生外,多为县教委考察挑选并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是年,全县适龄残疾儿童267名,在县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班及随班就读者有209名,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78.2%。
2003年,县聋哑学校针对残疾学生特点,实施分类教学、电化教学和强化口语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文体、美术、书法、手工制作等活动。学生表演的文艺节目和创作的书画作品多次获得各级奖项。同年,县聋哑学校第一届学生毕业,共11人,其中5人考入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6人被推荐到企业单位就业。2004年6月,为30名残疾学生争取到国家福利彩票专项补助资金,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连续补助3年。2005年4月,获得特殊教育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5万元,为县聋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2006年5月21日,是第16个“全国助残日”,全县开展以“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 为主题的助残日活动,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共接受社会各界捐款9.23万元,全部用于县聋哑学校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同年起,按照省市要求,启动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计划用2~3年时间,使特教学校教学仪器达到基本配备标准,为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康复环境。
2007年,开展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调查,重点对三类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的受教育情况进行摸底。乡镇推行随班就读,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为87%。同年3月,省、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项目,援助沾化县特殊教育建设资金96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至同年底,县聋哑学校共有教学班4 个,听力残疾学生30人,教职工15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五、重点学校

沾化县第一实验小学 始建于1959年8月。1988年,县实验小学共有教学班10个,在校学生518人,教职员工41人。同年,被地委、行署评为“地级文明单位”。1995年1月,被省教委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学校”。同年 4月,组织13名学生参加全国第二届“九章杯”小学数学竞赛决赛,5人获地区二等奖,8人获地区三等奖。同年6月,更名为沾化县第一实验小学。1996年8月,由股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7年7月,组织34名学生代表县参加全省小学数学竞赛,21人获一等奖,13人获二等奖,竞赛成绩列全地区同类学校之首。1999年12月,被省教委评为“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2000年,承担的国家“九五”自然研究课题《地域特征与自然学科的目标构建策略》通过中国教育学会专家组鉴定,获国家级一等奖,科研成果在全市推广。2002年4月,参加全国小公民道德建设创新实践活动,获得集体一等奖,并被命名为“全国小公民道德建设实验学校”。2003年1月,通过市教育局组织的普通话示范校验收,成为全县首批普通话示范校。2004年5月,在全国中小学“我是五好小公民”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中,获集体组织一等奖。同年9月,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的教学实验综合楼启用。2005年5月,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中,获全国集体组织二等奖,被评为“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先进单位。”同年12月,承担的市级科研课题《“多维互动、人文合璧”创新作文实验》通过专家组鉴定,被评为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6年6月,组织学生参加全市“幼儿创意画”比赛,有6名学生获市二等奖,22名学生获市三等奖。2007年底,共有教学班24个,在校学生1420人,专任教师69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57人,占82.6%。
沾化县第二实验小学 始建于1977年8月。1988年,沾化县机关小学共有教学班5个,在校学生430人,专任教师30人。1992年7月,由县城富桥路55号(沾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院内)迁入县城富城路31号(沾化县直机关中学原址)。1995年6月,更名为沾化县第二实验小学。1999年,被省教委评为“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2000年,被省教委评为“山东省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10月,在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美术出版总社联合举办,县政府承办的“PHE国际青少年书画大赛”中,获一等奖1人,三等奖9人。同年,被评为“山东省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2004年,被评为“滨州市红领巾规范化学校”。2005年12月,承担的市级重点科研课题《构建小学数学开放式教学方法体系研究》通过市教育局专家组鉴定,获市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同年,被评为“山东省少年军校示范校”“滨州市普通话示范校”。2006年,在新课改实验、教育科研和兴趣小组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被评为“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滨州市教学示范校”“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滨州市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10月,被省教研室确定为“山东省21世纪中小学音乐教学整体改革课题实验学校”。同年底,共有教学班20个,在校学生1083人,专任教师61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59人,占96.7%。
冯家镇中心小学 1997年建校。学校位于冯家村南首,镇政府北邻,占地26亩,校舍108间,建筑面积2669平方米,体育场地5200平方米。教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均按国家二类标准配备,图书室藏书7000余册,图书、仪器总值9.4万元。有教学班20个,在校学生900人,专任教师45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2004年,建成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2005年,被省教研室、省小学科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确定为“全国教育科学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实验学校”。同年9月,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规范化学校”。12月,被市教育局评为“教学示范校”“校舍规范化学校”。2007年9月,巴新燕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同年底,共有教学班14个,在校学生584人,专任教师36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35人,占97.2%。

沾化县实验中学 始建于1985年4月。1988年,沾化县直机关中学有普通高中1个班、电视中专班4个班、初中6个班。1989年,招收职业高中2个班,初中2个班。1990年起,只招收初中学生,由每级2个班扩大为4个班。1992年7月,迁入富城路479号(沾化师范原址),占地63.37亩。1993年1 1月,由股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5年3月,更名为沾化县实验中学。2001年,被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简称“全国中语会”)确定为全国首家“创新写作教学研究与实验”基地。同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2年6月,承担的市级“九五”重点科研课题“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通过市教育局专家组鉴定,在全市推广。同年,被省教育厅、教育学会确定为山东省首届素质教育论坛(实验)基地。2003年,承担的国家级“十五”重点教科研课题“创新写作教学研究与实验”通过专家组鉴定,科研成果被中语会誉为“20世纪语文教改新的里程碑”“语文教育的第三次革命”,并向全国推广应用。编辑出版的校本教材被全国中语会评为全国一等奖。同年8月,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2月,成功举办“全国创新写作教学观摩研讨会”,被全国中语会确定为首家“十五”重点课题“创新与写作教学研究与实验”实验学校。同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被省教研室评为“省级教学示范学校”。2006年9月,被市政府评为“市级示范学校”。2007年3月28日,召开全市省级教学示范校现场会,市教育部门领导、专家等组成的中学组观摩团40余人,现场观摩学校教育教
学管理。同年底,共有教学班25个,在校学生1520人,专任教师154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48人,占96.1%。

下洼镇第一中学 1997年建校。位于大下洼村西,占地80亩,建筑面积8052平方米,建有4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配备语音室、微机室和多媒体教室,理化、生物实验室和音体美器材配备达国家二类标准,图书室藏书38400册,电子阅览室有电子图书5万册。有教学班24个,在校学生1115人,专任教师74人,学历达标率100%。同年起,以“办规范加特色学校,做专家兼学者型教师,育合格加特长人才”为目标,实施“科研兴校”战略,深化素质教育。1999年12月,被地区教委评为“地级规范化学校”。200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性学习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实验学校。同年12月,被市教委评为“教学示范学校”。2003年9月,引进社会资金30余万元建成师生食堂餐厅和学生宿舍,改善师生食宿条件。2004年,建设多媒体教室3处,建成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和远程教育接收系统。投资4万余元硬化楼前小广场。2005年12月,被市教育局评为“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2006年5月,被市教育局、环保局评为“市级绿色环保学校”。 同年7月,被市教育局、财政局评为“全市校舍设施维护管理优秀学校”。2007年9月,被市教育局评为“全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共有教学班16个,在校学生779人。专任教师49人,学历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