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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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监测

1988年10月,国家颁布《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依此县环保局装备754分光、721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噪声仪等仪器设备24台套,固定资产80多万元。有5名监测人员,对全县4条河流和4个水库开展13个项目监测,对地下水开展13个项目监测,对大气环境质量开展3个项目监测,对工业废水污染源开展11个项目监测,同时开展环境噪声监测。
一、地表水监测

对钩盘河的大高何家桥、秦口河的下洼闸断面按照枯、丰、平3个水期,每水期采样2次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硬度、电导率、溶解氧、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性酚、氰化物、六价铬、氟化物、悬浮物、全盐量等。1988~2007年底,共获取监测数据3280个。评价标准根据功能区划按国家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对思源湖、马营水库、齐瞿阝水库的出水口及入水口进行每月一次例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性酚、氨氮、氯化物、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六价铬、氰化物等。1988~2007年底,共获取监测数据2108个。饮用水源地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三、环境空气监测
坚持隔日采样,每周一报,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1988~2007年底,获取监测数据2977个。监测按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进行评价。
四、环境噪声监测
对县城区的环境功能区噪声进行一年两次24小时连续监测,站点为百货大楼、一中、干休所、农机公司、种子公司、机械厂北门,1988~2007年底,共获取监测数据5832个;对县城区14个站点的道路交通噪声、102个网格布点的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1988~2007年底,共获取监测数据4896个。功能区噪声按照功能区划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
五、污染源监测
1988~2004年,对山东金丝食品有限公司、沾化华安肉类有限公司及近50家锅炉烟尘浓度、二氧化硫进行监测,获取监测数据1740个;对市政排污沟东杜站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进行每周一次加密监测,获取监测数据2456个;对市控重点污染源排放生产废水、海河流域废水直排口进行监测。对80余家建筑工地的建筑施工噪声进行监测,至2007年底,获取监测数据4600个。
2004年起,对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海韵纸业有限公司、齐明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进行每月一次监测分析,对健源食品有限公司等2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废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挥发性酚、色度、氨氮、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氰化物、六价铬等。至2007年底,获取监测数据36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