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5&rec=377&run=13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88年,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每月都必须向主管、财政、税务部门上报,报告当期企业财务收支及盈利等财务报表,反映企业每个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县属集体企业也仿照国有企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1990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只有国有股份的企业向财政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其他成份的企业则向主管、税务部门报表,企业内部按照财务规范,对本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科目、项目进行核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成本列支规定的财务核算行为均视为违规。1993 年,国家对工业企业会计核算指标进行改革,取消原流动资产科目里面“发出商品”指标,增加“坏账准备”指标。随着国家税制改革,工业企业一律改征增值税。财务核算遂又增加进项税、销项税与应交增值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