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5&rec=330&run=13

第一节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1997年11月,沾化冬枣在山东省经济林名特优果品鉴评会上获金奖。1998年9月,沾化冬枣在全国首届名优新稀产品展销交易会上,被评为推荐品牌。2001年8月,为确保“沾化冬枣”品牌,运用法律途径规范市场,打击假冒,县政府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对沾化冬枣给予原产地域保护申请,旨在通过品种繁育、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等环节,形成一整套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这一珍贵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2002年2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13号令对沾化冬枣实施原产地域保护进行了公告。
2002年7月9日,中国标准化协会在北京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召开会议,对《沾化冬枣》原产地域产品国家标准(送审稿)进行审定,会议进行了投票表决,专家全票通过该标准草案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报批,在全省尚属首例。2002年7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产地域保护办公室在沾化县召开沾化冬枣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技术审查会。2002年10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水果营养与人类健康沾化高层论坛暨中国滨州沾化冬枣节”开幕式上,发布了由其审定通过的沾化冬枣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公告,同时举行了授牌仪式。根据原产地域保护的规定,沾化县申请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名称为沾化冬枣,地域范围为沾化县所辖行政区域内。2003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为沾化冬枣注册了证明商标。2005年沾化冬枣被中国果品协会授予“中华名果”称号。2006年被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同年沾化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中国冬枣第一县”。2007年,沾化冬枣在国家林业局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林产业博览会上荣获金奖,被指定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推荐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