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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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991年,县经管部门对农民负担情况做抽样调查。调查人口25124人,写出调查报告,为减轻农民负担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1992年7月,抽查下洼镇、下河乡,农民负担由1991年的37.5元减少到31.4元,下降8.3%。是年,贯彻《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工作。1993年,在县内15个乡镇(场)和县直62个单位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清理整顿活动。全县共清理出涉及农民负担文件30个,其中地级以上的21个,县级文件9个;涉及农民负担项目63个,其中地级以上的45个,县级14个,乡级4个;“三提五统” (三提: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五统:乡村办学、民兵训练、优抚、乡村道路、计划生育费统筹)部分占1992年人均收入的4.33%;“两工”(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部分,实际使用义务工劳均6.79个,劳动积累工劳均14.6个,“两工”使用低于《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规定限额。宣布废止6个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取消26个涉农负担项目,其中收费、集资、摊派项目16个,达标项目10个。1994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走上法制轨道,制定《沾化县农民负担管理办法》,执行农民负担预算审批制度和农民负担手册制度。是年,全县“三提五统”农民人均26.58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38%,比上年的4.75%下降0.37个百分点。全县实行农民负担卡制度的户占68%。农民负担“三提五统”,控制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下。1997年,特大干旱,秋季作物减产,县政府召开减轻农民负担专门会议,把各项费用(包括农税、水费各项提留)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7.3%以下。1998年6月,县减负领导小组下发《沾化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对执收、执罚单位的1636个项目进行重新核定,取消部分涉农项目。并对农民负担实行总量控制,严格预决算,分夏秋两次提前批总量,过后要结果,对全县老、弱、病、残、特困户实行减、缓、免的照顾政策。是年,全县农民负担总额5574万元,人均162.5元。至2001年,农民负担总额4789.5万元,人均负担139.6元,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2002年,实行税费改革,取消“三提五统”,改为以农业税的形式征收,“减负办”本着总体减负、均衡减负的原则制定一系列的减负政策,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全县农民负担总额为4120万元,人均负担120元,较1998年人均减负42.5元,且以资代劳严格控制在劳均90元以下。按照《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取消“两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两工”的提取做出明确规定,2002年每个劳动力不得超过25个,2003年不得超过20个,2004年不得超过15个,2005年全部取消,且每个标准工日为3.6元。统一使用省印制的每年筹资专用收据和市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做到户户有票,家家有卡。每年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减负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认真接待并及时处理有关农民负担的群众上访案件,1998~2003年,共接待上访人员340人次,调查处理上访案件120起,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2003年,全县农民负担总额5848万元,人均负担171.85元,减负率为10.86%。农民负担总额构成是:农业税2792.75万元,农业特产税369.46万元,“两工”以资代工金额1018.85万元,水费1666.94万元。停收公益事业金。2004年,全县农民负担总额3676.72万元,人均111.35元,减负率为37.13%,同年农业税降低3个百分点,农业特产税停止收取,“两工” 使用大幅度减少,使农民负担有较大幅度降低。农民负担总额构成是:农业税1476.36万元,水费1672.22万元,“两工”以资代工金额528.14万元。2005年,全县农民负担总额3081.67万元,人均92.99元,减负率为16.18%。同年农业税再降2个百分点,农民负担总额构成是:农业税493.39万元,水费1763.33万元,筹资与筹劳以资代工总额824.95万元。取消农村“两工”后,村级兴办公益事业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中的非劳动力,筹资上限标准15元/人;筹劳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中的劳动力(沾化县规定:男劳动力为18~55周岁;女劳动力为18~45周岁),每个劳动力年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规定以资代工金额4元/工日,每个劳动力每年以资代工金额不超过40元。2006年,全县农民负担总额2503.86万元,人均74.79元,减负率为18.75%。同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农民负担总额由筹资及筹劳以资代工金额737.06万元和水费1766.8万元组成。是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沾化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考核办法>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对进一步规范沾化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提出全面系统具体的意见。县减负办在夏、秋两季征收期间,会同县督察局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使党和国家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到位。2007年 6月1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由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与各乡镇签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是年,全县农民负担总额2472.13万元(水费1765.04万元,一事一议筹集金额707.09万元),人均73.86元,减负率为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