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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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监所管理

1988年,县看守所继续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下或余刑在1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实行内外勤看押与巡视相结合的监管办法,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切实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同年起,县看守所通过个别谈话和集体上大课的方式,对人犯进行法律、监规、政策和形势教育。
1990年4月,县看守所在押盗窃集团首犯刘泉军企图组织11名犯人暴狱,被看守所民警及时察觉并制止,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1991年,成立县治安拘留所,对治安拘留、收容人员实行管理教育,受托管理司法拘留人员。

1995年12月起,看守所执勤武警由内卫转外卫,负责武装警戒任务,防范和制止人犯自杀、脱逃、行凶、破坏、骚乱,镇压人犯暴动,防范和制止敌对分子、违法犯罪分子袭击看守所、劫持人犯及其他危害看守所安全的破坏活动。看守所内的监管工作由看守干警负责。同年,县公安局预审科建立健全看守所长、看守员、内勤岗位目标责任制,规范看守程序。
1998年,看守所投资10余万元安装自动化监控设备,升级硬件设施。1999年,按照国家公安部看守所等级化管理评定要求,加强等级化管理建设,被评定为三级看守所。
2001年10月,县公安局成立监所管理大队,指导、协调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行政、业务工作。2002年,县看守所安装应急照明灯,更换电网,配备面包车、微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硬件设施更加完备。至2003年,县看守所无重大食物中毒和恶性传染病发生,无重大越狱事件发生,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看守所。2005年8月4日,县看守所发生特大在押人犯脱逃案。在押人犯丁玉成在上诉期间会见律师时趁机脱逃,省、市、县公安机关动用大批警力追捕,于2006年3月20日在东营市警方协助下,在东营市将丁玉成抓获。
2006年2月,县公安局针对看守所设施简陋,羁押能力明显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状况,在县城东征地60亩新建看守所。同年12月,看守所工程竣工。总投资800万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分为监室、行政办公区、武警中队营房区、治安拘留所、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及其附属设施等区域,配备电子监控、红外报警、对讲等先进防控技术系统,所内设有图书室、医疗室、谈话室、接待室等现代化、人性化管理用房,共有监室14个,设计关押能力210人。12月7日凌晨,县公安局抽调公安民警、武警官兵300余人,出动警车50余辆,将所有在押人员搬迁至新看守所。
2007年,县看守所健全完善值班巡视、安全检查、收押、教育管理、提审、会见、换押证、出入所等制度,完备工作台账记录、档案管理等程序资料,明确岗位职责,落实民警值勤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