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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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边防管理

1988年,沾化县边防大队(成立于1980年)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滨州地区边防支队,内称“沾化县公安局边防科”,下辖郭局、耿局、劝学3个边防派出所,担负西起套儿河,东至老捶河,全长63.5公里海岸线的治安保卫工作。1989年,县公安局成立港湾巡逻队2个,海上治保组36个,加强沿海地区和海上巡逻检查,维护边防治安。1990年,采取码头检查与海上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审查船舶证件,督促证件不齐全的船舶补办相关手续。是年,共办理船舶相关证件659件,码头检查1254船次,出海检查248船次,纠正、制止违章作业34船次。同年4月,郭局边防派出所加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郭局边防工作站牌子。
1992年,采取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座谈会、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法制教育,严禁无证出海,无证作业。是年,共举办边民法制教育活动5场次,渔民法制教育活动60场次,参加活动的边民、渔民2700余人;办理船民证2400余件,临时出海证2300余件;依法查处违章作业船60只92人,治安案件21起23人,刑事案件1起10人。同年5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郭局边防工作站更名为山东省海防边防工作站,郭局边防派出所更名为海防边防派出所。同年8月31日,发生特大海潮,边防派出所开展巡逻保卫和救援工作,协助转移群众2000余人,抓获趁机盗窃犯罪嫌疑人3人。
1995年起,边防派出所实行分片保卫责任制。是年,共查处治安案件37起。1996年,耿局边防派出所加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耿局边防工作站牌子,劝学边防派出所加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劝学边防工作站牌子。1997年,海防、耿局边防派出所建立陆海“110”报警服务台,设置报警点43处,配备出警船3艘(60马力木壳船1艘、30马力摩托艇2艘)。同年8月,沿海地区发生特大海潮,边防官兵出动车辆70台次,协助转移渔民3000余人,营救遇难渔民11次23人。
1998年起,实行边防安全责任制。组建海上治保小组,负责海上治安保卫工作。边防派出所与船舶业主签订安全合同,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船、到人。是年,共组建海上治保小组201个,设治保员525人,签订《安全合同书》726份。1999年,海上“110”与地区海岸台联网,实现海上“110”由地区统一指挥调度。是年,海上“110”接处警76次,救助遇难船只3艘、船员12人,查处治安案件3起。

2000年起,实行反走私反偷渡责任制。边防派出所与渔船长签订《反走私反偷渡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消除走私、偷渡隐患。是年,共签订反走私反偷渡责任书726份;海上“110”接处警85次,查处案件1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名,救助遇难船只2艘、船员12人。2002年,撤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海防边防工作站、耿局边防工作站和劝学边防工作站。耿局边防派出所改名为滨海边防派出所。
2003年3月,县公安边防大队迁入县公安局办公楼办公。同年10月11~12日,沿海地区遭受特大风暴潮袭击,阵风达十级,超出正常潮位2米,海防区域路面水深0.35米。县公安边防大队紧急出动抢险援救,共疏散转移群众2000余人,救助遇险群众47人,遇险船舶4艘,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是年,县公安边防大队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滨海边防派出所被市公安局评定为“三级公安派出所”。
2004年,劝学边防派出所合并于海防边防派出所。海防边防派出所辖区包括县苗圃、啤酒厂、义和水库、苇场试验站、治蝗站等单位,共分2个警务区,有11个联防队。同年10月,滨海边防派出所将所管理的海防渔民户口1700人,交地方派出所管理。是年,滨海边防派出所被国家公安部边防局记集体三等功。2005年8月,海防海域发生海潮,海防边防派出所出动车辆20余台次,转移群众400余人,营救遇难群众3人。是年,滨海边防派出所被国家公安部边防局记集体三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二级公安派出所”。2006年11月,成立冯家边防派出所(编制为海防边防派出所中并入的原劝学边防派出所编制),建设办公楼1栋。
2007年5月,冯家边防派出所官兵帮助冯家镇西堼村劳务输出150余人,增收20余万元。同年8月,滨海边防派出所被国家公安部评为“一级公安派出所”,成为全市边防第一个“一级公安派出所”。 12月,县边防大队办公楼建成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