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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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110”报警服务


1997年7月,县“110”报警服务台开通,实现公安机关警务方式由静态型向动态型转变,运行机制由行政管理型向执勤战斗型转变。同年8月,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成立,办公室装备无线报警、有线调度、微机报警系统,24小时值班备勤,配备“110”出警车3辆(小型普客汽车2辆、北京吉普1辆),安装无线电车载台,接警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高。同年10月起,实施“110”社会配套联动。卫生、民政、邮电、电力、交通、城建、环保、工商、金融、宣传、公安等县直部门的24个单位和派出所均设“110”值班室,实现公安机关内部联动和社会配套联动。同年底,实现接处警城区5分钟,边远地区、农村不超过20分钟,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
1998年起,县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安部提出的“金盾工程”(公安机关通信网络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要求,以实现全国犯罪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为目标,加强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化建设。通过现代化信息通信技术的利用,增强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作战、打击犯罪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侦察破案水平,实现社会治安动态管理。县边防部门投资15万元在耿局、海防两个边防派出所建立陆海“110”通讯网络,装备“110”出警船3艘(60马力木壳船1艘,30马力摩托艇2艘),实现“110”城乡一体化,海陆一体化。同年6月,县直“110”联动单位扩大到38家,农村随着派出所民警责任区的建立,设立“110”报警点43处。1999年,海上“110”与地区海岸通信台联网,实现海上“110”由地区统一指挥调度。至2005年底,“110”共接处有效警情9658件,其中,刑事案件1303件,治安案件1623件,火警88件,交通事故896件,求助262件,纠纷2308件,举报264件,其他2914件。
2006年,实现“110”报警服务台、“119”指挥中心、“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三台合一”,整合后的报警服务台对外统称“沾化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由“110”报警服务台统一受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等报警和群众的求助、投诉,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管辖和就近出警、合成出警的原则,直接指挥相关警种、部门出警处置,实现集中接警、统一调度。“119”“122”报警服务台撤销后,仍保留“119”和“122”特服号码,群众任意拨打“110”“119”“122”其中一个号码,都由“110”报警服务台统一受理。“110”报警服务台对接报的“110”“119”和“122”警情,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直接下达指令指挥派出所、巡防警、刑警、消防和交警等相关单位出警。其中,对“119”警情,由“110”报警服务台负责首次出动指令的下达,火警现场扑救及消防警力的增援调度仍由消防部门负责。
2007年,县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安部“金盾工程”(二期)要求,完成公安机关基础通信设施和网络平台建设,基础通信设施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移动/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网络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电话专网、计算机专网、电视会议系统。公安机关计算机四级网络建设完成,信息网络覆盖各业务部门、基层所队、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电视会议系统具备电视会议、远程教学、声像信息传输等功能,覆盖所有基层所队;建成指挥调度中心网络监控平台,链接视频监控系统400余个;建立350兆“无线集群呼叫系统”,配备集群车载台、基地台、对讲机等120余套;执法执勤警务车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