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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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丧葬管理

一、殡葬改革
1988年,受旧观念、旧风俗影响,农村居民去世后,土葬者居多,火化率仅为18%。1992年,县委、县政府按照地区民政局《关于立即制止土葬回潮和旧葬习俗的通知》要求,把殡葬改革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采取措施制止土葬回潮和旧葬习俗的泛滥,提倡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封建迷信活动。是年,火化率为70%。
1993年,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增设骨灰存放、殡仪车运尸、出售花圈、提供殡仪室等服务项目。是年,共火化尸体2047具,火化率为90%。
1995年,县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对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管理的通知》,清理整顿丧葬用品生产和销售中的混乱现象,规范市场管理。是年,共火化尸体2400具,火化率为96%。1997年,全县开展平坟还耕活动,共平掉坟头69165个,还耕土地1665亩。是年,共火化尸体2405具,火化率为98%。

1998年3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移风易俗丧事简办的通知》,针对丧葬习俗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要求:杜绝使用棺木;坚持火化;丧事由村“红白理事会”承办;各乡镇切实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检查。
2001年,集中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取缔棺木制作坊16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经营点23个。同年起,实施安息工程,进行骨灰多样化处理,改革丧葬习俗,部分村庄建立公墓,部分村庄建立骨灰堂。至2007年,全县共火化尸体3.15万具,年均火化率为95%。

二、殡仪馆
1995年,县殡仪馆增设玻璃棺罩、花圈租赁等服务设施和项目。1997年,投资30万元,改换两台消烟除尘火化机,化尸操作实现自动化。
1998年,修建花池300平方米,栽植树木1000多株,绿化庭院。1999年,投资33万元,更新改造火化设施,提高火化技术。2000年,投资20万元,进一步更新改造火化设施,提高火化技术。
2001年起,实施殡葬工作发展规划,对殡仪室、火化主车间、办公室、院内道路、停车场等进行全面整修。至2007年,县殡仪馆整洁美观,幽静肃穆。整体建筑古朴典雅,琉璃瓦顶翠绿晶莹,涂漆墙面乳白明净。院内花木姹紫嫣红,郁郁葱葱,三季有花,常年披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