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劳动争议仲裁 资料库:沾化县情资料库 章节:沾化县志(1988~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article/1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article/1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劳动争议仲裁 1986年12月,设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5月,成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3人组成。同年起,全县75家国营、集体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992年5月起,试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1993年7月起,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1994年5月,受理首起劳动争议案件,经协调处理,申诉人撤诉。1998年10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扩充为7人。1999年5月,首次做出仲裁裁决书。2003年1月,首次调解成功,做出调解书,并当即履行调解书内容。2004年5月起,试行标准化仲裁庭,规范庭审程序和用语,完善仲裁程序、证据规则和仲裁文书。至2007年底,共处理案件5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