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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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1997年4月,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沾化县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启动。1998年,对全县281个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应登记事业单位265个,缓登记事业单位16个。至年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全部结束。同年10月,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000年起,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行年检,为169个事业单位和46个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重新登记,颁发证书。2002年8月,按照省编办《关于开展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市编委办的统一部署,县编办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初始登记工作。同年9月,县编办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转发<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2003年11月,县编办设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为股级行政机构。是年,重新登记非法人事业单位68个,法人事业单位73个。2004年,对已经登记的141个事业单位进行年检,并开展非法人事业单位向法人事业单位过渡工作。至2007年底,全县共登记事业单位法人1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