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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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来源

一、干部录用

1988年起,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录用干部,多数被充实到党政机关工作。1991年起,企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实行聘用制,录用乡镇干部实行聘用合同制。是年,全县共招收企事业聘用制干部283人。1997年6月,县乡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过渡工作结束。同年起,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单项政策规定,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

二、军转干部安置
1988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6人,其中团职2人,营职8人,连排职5人,技术干部1人。军转干部安置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做到四个落实,即军转干部定位定职落实;随调家属的工作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学落实;住房落实。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先培训后上岗、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加强军转干部岗位培训,参训率100%。1998~2000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1998年和军队裁减员额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9人,其中团职3人,营职13人,连排职6人,技术干部7人。至2007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02人,其中团职13人,营职44人,连排职30人,技术干部15人。有22人分配到省属部门,78人分配到行政事业单位,2人分配到企业单位。


沾化县军转干部安置情况表
┌───┬───┬─────────┬────────┬────────┬────────┬────────┬────────┬────────┐
│年度 │安置人│转业时职务 │分配去向 │ │ │ │ │ │
│ │数(人│ │ │ │ │ │ │ │
│ │) │ │ │ │ │ │ │ │
├───┼───┼─────────┼────────┼────────┼────────┼────────┼────────┼────────┤
│团职 │营职 │连排职 │技术干部 │行政事业 │企业 │省属部门 │ │ │
├───┼───┼─────────┼────────┼────────┼────────┼────────┼────────┼────────┤
│198 │16 │2 │8 │5 │1 │10 │ │6 │
│8 │ │ │ │ │ │ │ │ │
├───┼───┼─────────┼────────┼────────┼────────┼────────┼────────┼────────┤
│198 │3 │1 │ │1 │1 │1 │2 │ │
│9 │ │ │ │ │ │ │ │ │
├───┼───┼─────────┼────────┼────────┼────────┼────────┼────────┼────────┤
│199 │3 │ │1 │1 │1 │1 │ │2 │
│0 │ │ │ │ │ │ │ │ │
├───┼───┼─────────┼────────┼────────┼────────┼────────┼────────┼────────┤
│199 │4 │ │1 │3 │ │1 │ │3 │
│1 │ │ │ │ │ │ │ │ │
├───┼───┼─────────┼────────┼────────┼────────┼────────┼────────┼────────┤
│199 │10 │ │4 │4 │2 │4 │ │6 │
│3 │ │ │ │ │ │ │ │ │
├───┼───┼─────────┼────────┼────────┼────────┼────────┼────────┼────────┤
│199 │3 │ │3 │ │ │3 │ │ │
│4 │ │ │ │ │ │ │ │ │
├───┼───┼─────────┼────────┼────────┼────────┼────────┼────────┼────────┤
│199 │2 │1 │1 │ │ │ │ │2 │
│5 │ │ │ │ │ │ │ │ │
├───┼───┼─────────┼────────┼────────┼────────┼────────┼────────┼────────┤
│199 │2 │2 │ │ │ │2 │ │ │
│6 │ │ │ │ │ │ │ │ │
├───┼───┼─────────┼────────┼────────┼────────┼────────┼────────┼────────┤
│199 │5 │ │3 │1 │1 │4 │ │1 │
│7 │ │ │ │ │ │ │ │ │
├───┼───┼─────────┼────────┼────────┼────────┼────────┼────────┼────────┤
│199 │7 │1 │3 │1 │2 │7 │ │ │
│8 │ │ │ │ │ │ │ │ │
├───┼───┼─────────┼────────┼────────┼────────┼────────┼────────┼────────┤
│199 │14 │ │7 │4 │3 │12 │ │2 │
│9 │ │ │ │ │ │ │ │ │
├───┼───┼─────────┼────────┼────────┼────────┼────────┼────────┼────────┤
│200 │8 │2 │3 │1 │2 │8 │ │ │
│0 │ │ │ │ │ │ │ │ │
├───┼───┼─────────┼────────┼────────┼────────┼────────┼────────┼────────┤
│200 │3 │ │3 │ │ │3 │ │ │
│1 │ │ │ │ │ │ │ │ │
├───┼───┼─────────┼────────┼────────┼────────┼────────┼────────┼────────┤
│200 │1 │ │1 │ │ │1 │ │ │
│2 │ │ │ │ │ │ │ │ │
├───┼───┼─────────┼────────┼────────┼────────┼────────┼────────┼────────┤
│200 │1 │1 │ │ │ │1 │ │ │
│3 │ │ │ │ │ │ │ │ │
├───┼───┼─────────┼────────┼────────┼────────┼────────┼────────┼────────┤
│200 │7 │2 │1 │3 │1 │7 │ │ │
│4 │ │ │ │ │ │ │ │ │
├───┼───┼─────────┼────────┼────────┼────────┼────────┼────────┼────────┤
│200 │6 │ │4 │2 │ │6 │ │ │
│5 │ │ │ │ │ │ │ │ │
├───┼───┼─────────┼────────┼────────┼────────┼────────┼────────┼────────┤
│200 │4 │ │ │3 │1 │4 │ │ │
│6 │ │ │ │ │ │ │ │ │
├───┼───┼─────────┼────────┼────────┼────────┼────────┼────────┼────────┤
│200 │3 │1 │1 │1 │ │3 │ │ │
│7 │ │ │ │ │ │ │ │ │
└───┴───┴─────────┴────────┴────────┴────────┴────────┴────────┴────────┘


三、组织选调毕业生
1992年起,县内开始接收选调生。省、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些被选调的毕业生,简称为“选调生”。选调生都是国家公务员,但是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选调生的选拔需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至2007年,县内共接收选调生56人。

四、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

1988年,全县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录用由县计划委员会管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录用由县教育局管理。每年6月,成立县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具体事宜。县计划委、教育局按照“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和“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联合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1994年起,由于大中专毕业生数逐年递增,而就业岗位逐年减少,开始出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1995年4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妥善安置1994年度大中专毕业生上岗就业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解决毕业生上岗就业问题。至1996年,全县共安排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114人,其中本科7人,专科228人,中专879人。
1997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职能由县计划委移交人事局。同年,通过统一考试,全县共安置大中专毕业生600人(含1996年未安置的30人)。由于历年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全部实行计划性派遣安置,至1998年,安置就业与编制之间的矛盾已日益突出,在全地区率先调整安置政策,对专科以上毕业生实行统一考试,计划安置。共安置专科以上毕业生130人,其中本科17人,专科113人。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实行通过人才市场向县内外企业推荐和自主择业的办法,不再统一安置。
1999年,县委、县政府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出引进100名本科毕业生的目标,除按编制允许乡镇补充急需教师外,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全部实行推荐就业和自主择业。人事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到各地高校和人才市场广招人才,鼓励本县籍本科毕业生回县就业。至2003年,共接收和引进本科毕业生200人,全部安置在县属事业单位,从根本上改变了高学历人才匮乏的局面,改善了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为“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期间,通过人才市场推荐就业的专科、中专毕业生600人。
2004年,安置35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引进师范类本科毕业生42人,充实沾化一中、沾化二中教师队伍。2005年,安置各类本科毕业生154人到党政事业单位工作,其中30人充实到乡镇干部队伍。向各类企业推荐安置大中专毕业生80余人。
2006年,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开户,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搭建网上平台。通过公开招考,安置各类本科毕业生112人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