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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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油区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82年6月,成立油区能源管理办公室,隶属县经委,为临时管理机构。1984年6月,撤销油区能源管理办公室,成立山东省胜利油区工作领导小组沾化县办公室(简称油区办),为独立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1988年12月,山东省胜利油区工作领导小组沾化县办公室更名为山东省沾化县油区工作办公室,编制6人。1990年9月,县油区办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1993年11月,县油区办内设行政股和综合股。为工作需要仍保留行政科、财务科、治安科和工农科的牌子。1994年6月,县油区办成立沾化县油气开发总公司,与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开发套儿河油田。同年12月,成立胜利油田东胜精攻沾化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9月,县编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县级机构改革的意见》,授权县油区办行使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设行政管理人员编制10人。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县油区办分流离岗人员4人,内退1人,在职工作人员19人。2006年6月,县政府依托县油区办成立“沾化县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2007年8月,县油区办内部机构调整,设行政科、财务科、能源科、工农科、招商办和车管办等科室。


二、油区概况
20世纪70年代起,胜利油田开始在沾化县境内开展石油勘探开发。境内石油矿藏丰富,储油面积1400多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6%。探明和控制石油地质储量1.67亿吨,天然气储量10.79亿立方米。
1971年,在义和、四扣和苇场一带发现义东油田。1972年,在新户发现大王庄油田。1973年,在太平、下河一带发现太平油田、邵家油田。1977年,在义和发现义北油田和义和庄油田。1981年9月,在渤海农场境内发现套儿河油田。同年12月18日,县政府召开由公社管委会主任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油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油区管理工作。这是历史上县政府第一次部署全县油区管理工作。
1984年7月,在徒骇河农场发现大王北油田。同年起,建立油、地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油、地领导干部联席会议。县油区办定期走访油田单位和地方乡镇政府,及时协调各方关系,起到了联系油田与地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1986年1月,县油区办内设油区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油田开发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2003年,县油区办为全县公益事业捐助资金9万元,其中,“扶贫帮困送温暖”捐款0.2万元,防治“非典” 捐款1.1万元,文体事业捐款5.5万元,边防子弟兵慰问捐款1.4万元,救济、救灾捐款0.5万元,帮扶冯家镇南集村捐款0.3万元。

2007年5月,县油区办引进中海精细化工环氧氯丙烷项目,总投资7.4亿元,分两期建设,项目全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35亿元,利税4.5亿元。这是全县首家大型石油化工项目。同年8月,引进大明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开发项目,总投资1.3亿元。11月,引进山东沾化圣邦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合成刚玉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这是全县首家利用纳米技术生产的高科技领域企业。
至2007年底,县油区办共组织召开各类工农座谈会260次,走访油田单位1860次,深入油田现场5800余次,走访乡、镇、村8300余次,获得省级表彰7项(1990年被省油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1989年度全省油区工作先进集体”;1992年被省油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油区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被省油区办、人事厅评为“2002年度山东省油区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油区办评为“2005年度全省油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档案局评为 “省一级档案室”,被省爱卫会评为“2005年度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委评为“2005年度省级文明机关”),市(地)级表彰8项。油、地双方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建立起互惠、互利、互助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油区综合治理
20世纪80年代初期,油田企业的大批生产设施野外安装,建设器材、物资露天存放,水、电、气管线纵横交叉,穿田过道,远距输送,管护工作没有及时到位,油田物资被盗抢事件时有发生。1984年起,利用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油区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下河乡对广大群众开展爱护油田、支援油田开发建设的宣传教育,将保证油田安全生产和维护油区社会稳定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形成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
1985年1月,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油区工作的通知》,整顿油区秩序,规定油田打井实行地方工作包干的办法,油田征地、临时占地和警卫井场等严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要求油区各乡(镇)、村做到“五不准”(不准挖沟断路、拦车扣人,不准到施工现场影响生产,不准向施工单位要东西,不准以物易物搞不正之风,不准以任何借口巧立名目向油田索取国家资财)。同年3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对油田物资管理的意见》,整顿油区治安和生产秩序。县油区办与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废品收购市场治理整顿,取缔非法收购油田废旧物资的摊点,加强油区器材设施和废旧物资的管理。在重点油区和交通要道建站设卡,严格废旧物资和落地原油外运的验车、签证和办证手续,整治生产秩序。4月,县公安局集中查处县土产公司、富国供销社采购站等单位非法收购油田废旧器材、物资案件。共破获盗窃案件5起,打掉犯罪团伙2个,逮捕主要犯罪分子4人,刑事拘留、处罚盗窃分子16人,缴获油田废旧器材、物资500余吨。
1993年1月,县法院在油区召开公判大会,以案释法,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同年3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整顿油区治安秩序的通知》,对落地原油、天然气资源、油区用电、油田用水、油田物资的管理作出规定,治理整顿油区治安秩序。1997~1998年,全县开展清理取缔“三小一点”(小土炼油、小冶炼、小化工、非法收购点)活动,共动用车辆76车次,参加人员183人次,清理取缔小土炼油炉69处。
1998年3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沾化县油区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对油区工作的主要任务、油区办的工作职责、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原则等作出规定,保障油田的勘探开发和油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同年8月,县油区办与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合作,查处、取缔边远地区隐蔽土炼油24处。

2000年3月,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油区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集中整治油区治安秩序。县油区办、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交通要道和重点油区设立检查站、卡,组织巡逻队昼夜巡查,重点打击盗窃物资、破坏生产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和“油霸”“村霸”“厂霸”等恶势力团伙,取缔非法小炼油炉、冶炼炉、拔丝厂、非法收油点及油区内废旧金属收购点,清理盗用油田电力、天然气现象。同年5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油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整治油区治安秩序,重点打击盗窃油气,暴力抢劫油田物资,破坏油田设施,非法收购、炼制、倒卖原油等违法行为。
2003年3月,县油区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油区各乡镇、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同年6~7月,开展整顿油区秩序活动,重点查处小土炼油厂点。共清理非法厂点、收购点15个,整治重点区域16处、落后村队24个,取缔小土炼油8处,查获涉油案件58起,涉案86人,没收原油260吨,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2004年起,通过宣传标语、电视字幕、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刑法》《矿产资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知法守法。同年12月,县油区办成立“油区治安稽查大队”,专门负责油区治安工作。2005年,出动宣传车32车次,张贴标语800余幅,发放传单3000余份,制作大型宣传牌2幅、墙体广告20处。
2007年,县油区办制作《油区秩序不容破坏》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反复播出,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同年,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活动,共抽调人员90余人次,出动车辆60辆次,其中动用铲车、吊车、货车、油罐车等大型机械30辆次,查处涉油案件3起,处理违法人员13人,取缔非法收油点45处、小土炼油炉3个。
至2007年底,县油区办联合县公安、工商等部门,共组织检查4000余次,出动检查车辆6000余辆次,参加检查人员8000余人次,查获涉油案件1200余起、违法车辆500余辆次、被盗物资6000余件、废旧钢材1800余吨、原油5000余吨、其他油品180吨,抓获犯罪嫌疑人520人次,取缔土炼油炉927处、小化工20处、小轧钢10处、非法收购站(点)700余处,清理乱接电、气、水管线40余处,治理整顿重点区域30个、落后村队30个,有效地维护了油区治安秩序,保证了油田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油地互助

1984年起,油田与地方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援助,形成“互利共赢”的协作关系。县油区办协助胜利油田办理征占地手续,协调工农关系,维护生产秩序,组织劳力承担油田土方工程。同年,协助胜利油田修建富大(富国——大邵)路、大义(大邵——义和)路和渤太(渤海农场——太平)路等油区公路。同年8月起,实行油田打井地方包干,即油田在沾化境内勘探开发,其安全保卫、井场土方工程和其他服务性工作均由县油区办组织地方工作人员和劳力包干完成。至1991年,全县累计支援胜利油田有偿劳务15760个工日,无偿劳务1075个工日,有偿物资1450吨,无偿物资350吨。
2001年,油田在县境内施工,涉及补偿对象1000余户,而油田的补偿资金因故不能及时到位。县油区办及时筹措资金,为油田垫付补偿款,避免了群众误解,使工程顺利完成。同年,胜利油田为地方补偿资金、捐款共计500余万元,其中,为县宾馆接待楼、滨孤路、永馆路改建等工程捐助资金100余万元。
2002年,县政府投资540万元,在油区修建柏油路20公里,解决套儿河油田作业区行路难问题。胜利油田物探公司和渤海钻井公司分别投资32万元和42万元,支援油区基本建设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2003年,县油区办配合油田打井21口,修建公路27公里,桥涵17座,架设输电线路46公里,办理征地65.7亩,临时占地210亩,地质勘探放炮6000炮,勘探面积21.6万亩。胜利油田捐款100万元,支援县人民广场修建工程。2004年,胜利油田捐资50万元,支援沾化县城区道路建设。
2005年,地方帮助油田打井21口,架设高低压通讯线路10公里,修公路28公里,征地18.6亩,临时占地160亩,油田补偿资金30万元。2005~2006年,胜利油田捐资200万元,支援沾化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2007年,地方帮助油田打井31口,架设输电、通讯线路125公里,修建桥涵16座,征地97亩,临时占地252亩,油田补偿资金178万元。至同年底,地方帮助油田完成地调面积1168平方公里,占全县储油面积的83%;打井603口,其中生产井168口;修公路490公里、桥涵27座,架设输电线路162公里,铺设油气管线466公里;办理征地1900亩、临时占地3860亩,完成土方258.85万立方米;建设采油矿1个,采油队5个,计量站37处,加温站38处。胜利石油管理局投资220万元、河口采油厂投资240万元,援助大义路等农村公路建设。胜利油田的经济援助,促进了沾化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油地双方互利共赢。

五、工农共建
1984年起,县油区办坚持“协调、管理、指导、服务”的工作方针,协调处理工农关系,支援油田开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年1月,县政府召开全县油区工作会议,部署工农“共同建设新油区”工作。8月,县政府批转县油区办《关于实行油田打井地方包干意见的报告》,实行油田打井地方工作包干的办法,对油田地调、钻井、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和高压线路施工等各项占地的补偿标准、管理费用的结算与分配标准等作出规定,规范占地补偿制度,整顿油区生产秩序。
1986年,县油区办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与油田钻井工程公司签订钻井专业地方工作包干合同。同年3月,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油区办《关于保证钻井专业地方工作包干合同顺利实施的报告》,成立“沾化县油区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征用土地和临时占地等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1987年5月,县油区办投资32万元,在徒骇河农场兴建的落地原油净化站竣工投产,统一回收、净化处理境内落地原油。1988~1989年,油、地双方联合,修建富大路、大义路,加长邵太(邵家——太平)路。
1994年12月,县油气开发总公司与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成立胜利油田东胜精攻沾化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开发套儿河油田。

2000年5月,按照省政府关于“工农共建,创建文明油区”的要求,县政府与河口采油厂签订《关于共同搞好油区管理工作的协议》,确定县境内河口采油厂四矿三、四、五队和边远井队为共建区域。2001年1月,县政府与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河口采油厂签订《关于共同搞好油区管理工作的协议》,确定县辖区内所有与河口采油厂生产生活相关的区域为共建区域。2007年,胜利油田东胜精攻沾化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额达5262万元,成为全县纳税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