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县政府施政方式 资料库:沾化县情资料库 章节:沾化县志(1988~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article/1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5/article/1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章 县政府施政方式 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全面领导县政府工作,代表县政府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长具有最后决策权。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县长签署,才具法律效力。县政府组成人员对分管的系统、部门或单位承担双重责任,既抓主管或分管的业务工作,又抓政治思想教育、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县政府视情召开全县性会议部署工作。至2007年底,县政府历经六届,第十一、十二届各任期3年,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届各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