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鸣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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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鸣岗(1916.9~1995.3),沾化县大高乡烽台李村人,毕业于北平燕京大学。
1948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在济南私立正谊中学、济南私立懿范女子中学、济南
私立黎明中学、济南市第一临时中学、山东政治学院、山东师范学院任教。济南解放
后,历任济南扶轮中学校长,济南市各界人民代表会协商委员会副主席,济南市人民
政府委员,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局长,济南市文化局局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山东省济南市第一至八届委员会副主席,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名誉院长,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山东省第二、三、四、五届委员会常委,第六、七届委员会副主席。
吴鸣岗在青年时代,追求进步,向往革命,多次参加“反帝反封建”的爱国民主
运动。“九·一八”事变后,参加全国赴南京请愿运动;在北京求学时,参加过“一
二·九”学生运动。解放后,他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真诚地与共产党合作共事。在任济南市民政局局长、文化局局长
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了大量工作;根据党的要求,在积极做好
其所联系的知识界、工商界人士的工作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吴鸣岗在“文革”
中,受到错误路线的冲击,但他始终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粉碎“四人帮”以后,
他积极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拥护
改革开放,对我国社会主义前程充满信心。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期间,
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现出高度的
政治觉悟。他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并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
吴鸣岗长期从事省、市人民政协的领导工作。作为与我党长期合作共事的老朋友,
他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
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和参政议政”中的作用,为我省的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
贡献。他认真学习研究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具有较高的统战理论水平,积极贯彻执行
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热心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
工作,在我省各界人士中享有很高的声望。他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学识渊博,对工
作认真负责;他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从不向组织伸手,对子女要求严格;他平易近
人,关心爱护同志,作风民主。虽年事已高,仍全身心地投身于人民政协工作,直到
生命的最后一息。
(山东省政协办公厅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