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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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1900.1.12~1990.1.1),沾化县黄升乡黄三村人。1919年就读于北京大
学,早年参加革命活动,1925年到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4月回国,同年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在白色恐怖下失去了与党组织的联系。在此期间曾继续从事
革命活动,翻译进步书籍,宣传马列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引导青年学生走革命道路。
1937年10月,他重新加入共产党,1943年底由苏北到达延安,先后任延安大学预科部
主任兼图书馆主任,华北联大政法学院副院长,辽东军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军
大总校团政委。全国解放后,历任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中共山东分局文教
委员会副主任。1956年8月,任山东省副省长兼山东医学院院长。1963年12月,当选
为政协第三届山东省委员会副主席,1977年12月,任政协第四届山东省委员会副主席、
党组副书记。1983年12月离职休养。
王哲是为中国革命奋斗了半个多世纪的老同志。他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积极投
身于革命事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岁月里,他勇敢奋斗,兢兢业业,做了大量
工作,成为我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全国解放后,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知
识分子政策,尊重知识,爱惜人才,深受知识分子及各界人士的尊敬和爱戴,竭尽全
力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文教工作队伍,发展山东的卫生事业,加强
山东地方政权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哲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了“四人帮”的严重迫害。他身处逆境,仍坚定
地相信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充满信心,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
境界。
王哲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
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参加省政协的领导工作后,认真研究和积极宣传党在新
时期的统战方针、政策,履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做出
了重要的贡献。他离职休养后,仍然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自觉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拥护党中央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平息北京
反革命暴乱中,他坚决拥护党中央采取的措施,为稳定局势发挥了一个老同志、老共
产党员的重要作用。在他病重住院期间,仍经常聆听党中央的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
志的讲话,坚决拥护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当他生命垂危时,又提出身后丧事从
简,不开追悼会,不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赤诚之心和高尚情
操。
王哲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
(山东省政协办公厅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