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沾化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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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月20日)

县政协四届委员会以来,在中共沾化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发挥政协委员在参政议
政中的作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履行协商监督职能,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
这对于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于社会主义
民主和法制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开拓前
进,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政协委员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1.政协委员要把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提高到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
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政协委员要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在自愿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处理问题。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统一战线理论和《政协章程》,学习时事政治,
学习业务和科学知识,从多方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参政议政的需要。
3.政协委员要立足于做好本职工作,争做岗位工作的模范。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参
加政协组织的参政议政活动。善于处理好参政议政与岗位工作的关系,做到岗位工作
与参政议政两不误,互相促进。
4.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自己周围的群众,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反映他们的
建议与要求,同时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
通过参政议政,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作用,促进全县人民的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实
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二、运用各种形式,充分发挥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
1.坚持参加例会协商。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是履行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形式。政协委员要坚持参加一年一次的全体会议,政
协常委要坚持参加一季度一次的常委会议。在例会协商中要畅所欲言,勇于提出建议
和批评。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要发挥模范作用,参加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和各个界别
要注意发挥自己的群体功能,使人民政协更好地体现团结合作、协商议事的作用。
2.认真撰写提案。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最经常、最有效的形式。政协
委员要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每年至少撰写1~2份高质量的提案。参加政协
的各团体、界别或政协工作组,每年至少应有一份卓有见地的集体或联名提案。
3.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政协组织的专题调查、考察、宏观决策论证以
及党委政府邀请参与的检查、视察工作,都是发挥政协人才优势,有效地履行政协职
能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有关活动。在乡镇农村的委员还应积
极参加乡镇政协工委组织的活动。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委员集中学习活动,以统一
思想,增进共识。
4.发挥自身优势,开辟参政议政新途径。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和联系
广泛的优势,就有关地方重大事务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每年至少提
一条合理化建议,或写一份专题调查报告,通过这些途径,进言献计,充分发挥参政
议政作用。
三、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委员参政议政
1.政协委员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要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认识人民政协的地位、性质和作用,认识政协委员参政
议政是《政协章程》赋予的光荣职责,增强支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
2.政协委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对于本单位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例会和政协组织的活
动,在时间上应予以保证。遇到与岗位工作发生矛盾时,帮助适当调整。对本单位政
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应计入本人工作量,作为工作评比考核的内容。
3.政协委员所在单位的领导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深交朋友,支持他们做好
岗位工作,并积极履行政协委员职责。鼓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做贡献,
从多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分散在各单位的政协委员应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工作,
取得重视和支持。
四、党政有关部门要对委员参政议政予以支持
1.有关涉及全县重大问题的决策,建议党政有关部门应按照全国政协《关于政治
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 事前送县政协协商,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对于政
协的重要建议和调查、考察报告,建议县委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亲自审阅或到会听取意
见。
2.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提出的“尊重政协委员的视察、举报及参与调
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对他们的提案和举报应认真研究处理,及时答复”的要求,凡
是所提内容能够付诸实施的,一定要认真组织实施,限于条件办不到的也要解释清楚,
不得草率答复和拖着不办;对于政协委员在例会协商、专题调查和其它方面提出的意
见和建议,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及其他职能部门应抓紧办理,并在3个月内,把办理
结果向县政协反馈。
3.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全县性的检查督导活动,诸如物价、财务
税收检查,市场、市容检查和廉政建设检查督导活动等,应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以利
于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开展有关经济建设的督导活动,也应吸收政协委员参
加,以便于发挥人才优势,建言献策。
4.县委、县政府的职能部门应按照中共中央《意见》提出的要求,同政协及其有
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建立工作联系,互通情况,研究协商,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逐
步做到制度化,以发挥政协委员在决策咨询中的作用。
五、政协机关要为委员参政议政搞好服务工作
1.政协机关要树立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主体的观念,积极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提
供服务;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大团结大统一的观念,为政协委员履行协商监督职
责尽心出力,并要热情接待委员来信、来访和案件举报工作。
2.政协机关要及时为委员提供学习资料。政协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协商文件、《政
协简报》及有关学习材料要及时送达各委员。对委员、常务委员在例会上的发言要认
真汇总整理,对例会形成的决定和决议要认真贯彻执行。要认真做好委员提案的征集、
整理、立案、交办和催办工作。
3.政协机关要为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政协办公室要主动加强
同常务委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联系,每年初要将本年度县政协工作要点、重要活动计划
发送给各常务委员。在举行常委会、专题座谈会、组织委员视察和开展专题调查活动
时,一般应提前7~10天下发预备通知,以便委员有准备地参加活动,更好地发挥委
员参政议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