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沾化县政协党组关于共产党员在政协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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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
作用的意见》,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政治领导,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
实施,保证政协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对共产党员在政协工作中如何发挥模范作
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学习的模范
共产党员一方面要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
会主义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尤其要学好党的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同志
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论述,加深理解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协商制度的重大意义。 当前, 应把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毛泽东选集》
(第二版)作为重点。另一方面,要模范地遵守学习制度,带头参加集体学习,还要
积极交流学习心得,适当进行学习辅导,在学习活动中,始终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一定要按《党章》《准则》办事,增强党性原则,在政协
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主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重
大政治问题,不得违背党的指示,乱议论、乱表态,要用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去团
结非党同志。在各项工作中体现党的主张和意图。同时,要按《政协章程》办事,积
极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必须事先请假。要模范
地遵守政协的各项制度、规则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增强民主
意识和法制观念,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协委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要努力做到本职工作和政协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三、尊重党外人士,搞好合作共事,做团结的模范
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发
扬党的优良传统,与各民主党派成员、社会各界人士交挚友、交诤友,搞好合作共事,
增强党内外团结。要尊重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要求,反映他们的呼声,同他们推
心置腹,坦诚相见。要谦虚谨慎,平等相待,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要主动开展自我
批评,自觉接受党外人士的监督,主动承担责任,不得居功骄傲,不得文过饰非,决
不允许把错误推给别人。要充分尊重党外人士的职责和权利,支持他们的工作,关心
他们的生活,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共同
做好政协工作。
四、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廉政建设的模范
共产党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敢于同危害人民利益的言行作斗争。在参政议政中,要代表人民利益慷慨直言据理力
争,不准患得患失。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不图私利,光明
磊落。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勤政为民。在各种不正之风
面前,立场要坚定,不随波逐流,做到自身清正,廉洁自律,并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
现象作斗争。
五、发挥自身优势,做参政议政的模范
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不仅要在本职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而且要在政协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政治和业务优势,带头参政
议政,针对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
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党政决策的科
学化、民主化,为振兴沾化经济做出贡献,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