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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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1997年2月对四届一次会议以来评选出的优秀提案、先
进提案承办单位及先进提案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后,每年(1998、2003年换届年除外)
都评选出上一年度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及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并在全委会上进行
表彰,以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水平,促进提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