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1997年4月)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4&rec=300&run=13

编者按:为促进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写出此调查报告。县委领导对调查报告非常重视,
专门作出批示,以《领导参考》印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
作特点,为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为深入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加快
全县致富奔小康步伐,最近,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冯家、
下洼、利国3乡镇和县城商场街,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
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谈话之后,我县各级党委、政府不断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制定一系列鼓励扶持措
施,促进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据统计,截止1996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已发展
到7542户,从业人员25612人,分别比1995年增长2l%、23%,专业村发展到16个,
注册资金达到1.35亿元,年营业额3.6亿元。私营企业36家,从业人员503人,注册资
金311万元。1996年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工商税收达到650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14%。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发
展个体私营经济比较重视。1993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
济的暂行规定》,提出一系列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各乡镇党委、
政府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加强财源建设、致富奔小康,最现实有效、最具潜力的
经济增长点。下洼镇成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制定发放《优惠保护卡》,从
资金、场地、提留及制止“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方面给予优惠保护,
并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列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二是经营领域拓宽。由原
来主要从事烟酒、百货零售、饮食、维修等行业,逐步发展到商业批发、交通运输、
农副产品加工、建筑建材、文化卫生等领域,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经营方式
逐步向集体化、专业化发展。有的乡镇出现专业批发市场,如冯家的鲁北海产品批发
市场,日均成交额50多万元;利国车王的鲁北木材批发市场,辐射东营、滨州、高青
等地。三是硬件建设力度加大。全县实现村村通油路;在乡乡通程控电话的基础上,
有139个村开通程控电话;有6个乡镇建起高标准的商业一条街。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
展创造了一个交通方便、通讯快捷、设施完善、生活方便的经营硬环境。
事实证明,个体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全县国
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成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二是促进了农村
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剩余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农民群众由单纯的种植业向多形式、多行
业的市场经济模式过渡,大批剩余劳动力走向市场,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同时造就
了一批敢于闯市场、有管理才能的农民企业家和个体经营户。三是为社会公益事业做
出了积极贡献。在中小学校改集资、希望工程捐款、乡镇修桥铺路等社会公益事业中,
都凝聚着许多个体私营业户的辛勤劳动。四是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
二、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自己与自己相比,我县个体私营经济无论在总量规模上,还是在效益上都有了很
大发展,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不到位。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个体私
营经济的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政策。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受
“左”倾思想影响,对这项大政策的认识并不完全统一。有些部门和干部,对个体私
营经济还存有“姓社姓资”的思想疑虑和恐私、排私、限私的现象,抓起来劲头不足。
广大群众面对市场经济大潮,表现束手无策,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持等待、观望态度。
一些正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私营业户,担心政策会变,顾虑重重,总想找“靠山”,
挂个集体名称。在舆论宣传上,往往夸大个体私营经济的消极面,对其存在的问题大
加渲染,而忽视其对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在社会上,对个体私营经济还存有一定偏
见,认为干个体、搞私营低人一等,宁可自带一万元资金进国有企业,也不愿干个体
私营经济。上述“左”的影响和旧的传统观念,在思想上阻碍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二)政策落实尚不到位。近几年,各级先后制定了许多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的政策规定。但抓落实不够有力。一是停留在纸上的多。如沾发[1993]13文件规定:
年交税金5000元以上的,可免除当年全家的义务工;年交税金10000元以上的,可免
除各项集资款项。可一些纳税人反映,义务工、各种集资一点不少。二是政策不配套。
一些部门的规定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大政策相抵牾。三是还有一些不适当的限制性
规定,搞一些过多、过滥的许可证和专项审批等。
(三)领导管理尚不到位。缺乏具有权威性的组织协调机构,政出多门,以费代
管,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比较严重。据一些业户反映,目前,工商、税务、公安、物
价、技术监督、卫生、环保、城建、交通等多个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都有管理权。但
一些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主观随意性很大,重收费,轻管理,更谈不上服务,
造成管理工作中的混乱现象。少数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个体工商户对每年一次的补税很有看法。他们认为,每月都能按规定数额主动
交税,但到年底又要进行补税,难以理解和承受。
(四)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体私营企业人员构成复
杂,加之缺乏必要的教育引导,部分人员政策观念、法制观念淡薄,偷税漏税、缺斤
少两、欺行霸市、制销假冒伪劣商品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
缺乏必要的制度规定,给行政部门的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我们要到本世纪末实现小康目标,就必须在迅速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源。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紧紧围绕实
现“两个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坚持发展
与管理并重,数量与质量并举,因地制宜,放手发展,整体推进,使我县个体私营经
济在总量规模、效益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要加强教育宣传,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要教育
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性,认识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我
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方针,坚持用“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
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
平)为标准,来衡量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利弊得失;要通过各种大众媒介,大力宣传
党的有关方针政策,鼓励人们放心大胆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通过大力表彰爱国敬
业、奉公守法的个体私营企业典型,形成勤劳致富光荣、发展生产力有功的舆论环境。
(二)要加强具体领导,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个
体私营经济具有面广量大、投资少、见效快,产权明晰、利益直接等特点,发展潜力
很大。在目前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抽紧银根的情况下,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实
现我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首先要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列
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抓个体私营经济要像抓国有企业一样重视,像
抓引进外资一样热情,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经济上不轻视,工作上不忽视。建议成立
一个在政府领导下,能够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落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政策的机构。其次,要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对个体私营经
济的发展目标、所占比例、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层层分解落实,并纳入目标
责任制管理。第三,要加强引导,坚持农村、城镇一起上,个体、群体一起上,一、
二、三产业一起上,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同时,要注意引导个体私营
经济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混合型、规模经济发展;由单一经营,向一业为主多种
经营发展;由小作坊、低档次,向舍得花钱买技术,增加科技含量发展;由立足当地
作买卖,向敢于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由家长式管理,向现代化、科学化管理发展。
(三)要进一步放宽放活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威力。一是要切实抓好现有政策、
规定的贯彻落实。对近几年各级先后出台的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应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看一看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有没有截留和“撞车”的现象。
凡是与大政策相矛盾,有碍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行业性政策、规定,应立即废止。
二是要继续放宽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应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所用资金列入信贷计
划,给予积极扶持。要不断完善和规范以个体私营企业为存贷对象的互助基金会。在
市场建设上,应把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场地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工商税收上,应合
理确定税负。对新开办个体工商业户,经营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同意,可以在一定
期限内缓征税收。在从业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审批手续等方面,应根据实际
情况,立足于鼓励发展,能放宽的尽量放宽,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四)坚持放管结合,保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绝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者是
能够坚持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的,但也确有少数人存在不良行为。行政管理部门,一
方面要坚持放手、放胆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不能撒手不管。应坚持放
管结合的方针,严厉打击一些不法分子,以扬善抑恶,规范个体私营者的经营行为,
保证其活而不乱、健康有序地发展。再就是要积极保护个体私营企业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都应坚持“放水养鱼”的方针,有效地制止“三乱”。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发
放缴费明白卡,以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