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二届沾化县委员会期间(1987.4~1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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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委员会共受理提案200件,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0件,占受理提案的
85%,提出提案的委员为267人次。
1987年4月第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81件,全部立案。提案者共115人次。
提案内容涉及多方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6件,占立案提案的7.4%;工交、财贸
20件,占立案提案的24.6%;农牧、水利16件,占立案提案的19.8%;文教、体育16件,
占立案提案的19.8%;卫生和计划生育16件,占立案提案的19.8%;劳动人事6件,占
立案提案的7.4%;政协工作1件,占立案提案的1.2%。截止1987年11月底,提案全部
办复完毕。其中,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64件,占办复提案的79.0%;因当前条件不具
备或其它原因一时难以落实,有待办理的14件,占办复提案的17.3%;情况比较复杂
或因其它原因难以解决的3件,占办复提案的3.7%。针对委员孙玉春提出的《开发沿
海滩涂资源振兴沾化经济》提案,县委、县政府重新制定开发规划,利用沿海滩涂发
展盐业。针对委员王炳华提出的《粮种和棉种不纯》提案,县农业局种子站在泊头、
黄升、古城等乡镇建立3500亩优良棉种繁育基地、4000亩玉米制种基地。
1988年1月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59件,全部立案。提案内容涉及多方
面:精神文明建设2件,占立案提案的3.4%;工交、财贸14件,占立案提案的23.7%;
农业、林业、畜牧、水利15件,占立案提案的25.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17件,
占立案提案的28.8%;劳动、人事7件,占立案提案的11.9%;其它4件,占立案提案的
6.8%。截止1989年2月底,提案全部办复完毕,并全部回复提案人。其中,已经解决
或正在解决的43件,占办复提案的72.9%;因当前不具备条件或其它原因一时难以落
实,正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的16件,占办复提案的27.1%。对委员魏清风提出的《合
理解决乡医报酬充分发挥乡医作用》提案,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县委书记白殿忠
在10月下旬召开的乡镇书记、乡镇长会议上要求:“今冬全县各村庄都必须建立起村
卫生室,消灭空白村,同时解决好乡医的报酬问题。”会后县卫生局组织工作组深入
乡村,协助乡镇搞好这两项工作,各乡镇把乡医报酬纳入村干部报酬的总体计划。
1989年3月第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60件,全部立案。提案内容涉及多方
面:其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件,占立案提案的3.3%;工交、财贸21件,占立
案提案的35.0%;农业、畜牧、渔业、水利11件,占立案提案的18.3%;文化、教育12
件,占立案提案的20.0%;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6件,占立案提案的10.0%;政法、
劳动、人事7件,占立案提案的11.7%;政协工作1件,占立案提案的1.7%。如委员吴
承志提出的《关于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提案,县委很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采取措施,
加强廉洁勤政建设。采纳委员朱志泉提出的《关于恢复我县书法、美术、摄影协会的
建议》提案,县政协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文教局,经过积极努力,恢复书法、美术、
摄影协会,并相继开展多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