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国政协《规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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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7月12日,中共沾化县委在县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
《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以下简称“全国政协
《规定》”)和中共中央《通知》精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县人武部主要领导及县直29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王
洪庆应邀出席会议。
县委副书记刘鲁生主持会议。政协主席张景兰结合本县实际, 就贯彻全国政协
《规定》,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讲意见;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刘士合代
表县政府就积极开展政治协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大力支持政协开展工作讲意见;
部分职能部门作表态发言;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王洪庆对本县政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并就贯彻落实全国政协《规定》和中共中央《通知》精神提出要求。
县委书记曹兴宽讲话指出,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
作用,认识全国政协《规定》和中共中央《通知》的深远意义;把是否重视政协工作,
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民主作风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加强对这两个
文件的学习和宣传,结合本县实际,按照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制定切实
可行的措施,保证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
本县政协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