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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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 10件。闭
会后,常委会及时分类归口交由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两次召集县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县十一届人大常
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对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到9月底,
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基本满意。10月,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人大代表进行
普遍联系。收集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转交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并负责答
复代表。12月,召开县人大代表、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参加的代表工
作经验交流会,并把典型材料发给全县人大代表交流学习以增强代表参政议政的自觉
性和积极性。
1989年,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涉及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等
方面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137件。常委会专门召集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方法、措
施,及时督促检查;常委会通过函访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问题,及时责成政府及有
关部门尽快落实或另作答复。 到9月底,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处理完毕并
答复代表,代表基本满意。常委会通过普遍联系、分片联系、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
等形式,共联系代表250余人次;围绕常委会讨论、审议、决定的问题征求代表意见,
受理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130余条。在联系代表工作中,常委会按
照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办事,使之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这些工作,常委会
密切了同代表的联系,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1990年,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6件,人大常委
会专门召开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办理方案,并向有关部门提
出具体办理要求。到10月底,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处理完毕,一一答复代
表。常委会通过个别走访、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组织视察和普遍联系等形式,征
求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 “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94条,及时转交并
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常委会针对换届代表中新成份较多的情况,部署各乡镇对县、
乡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培训面达93%。
1991年,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0件。会后,
常委会专门召开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提出办理要求。9月份,代表所提建议、
批评和意见全部处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办复率为100%。其中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
或基本解决的22件,占27.5%;问题正在解决的26件,占32.5%;因客观原因,难以
解决或地方不能解决的25件,占31%;留作参考的7件,占8%。对办理结果,代表基
本满意。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调查、视察、召开代表专题座谈会、集中普遍联系、接
待来访、 走访代表等形式,联系代表450余人次,征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
评和意见600条余,常委会都及时进行转办处理。3月,召开全县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
会上有11个单位和个人典型发言,交流经验,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了代表素质,促进
了代表活动的开展。
1992年,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2件。常委会
专门召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办理的方法和措施,对承办单位提出具体要
求, 并通过回访,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答复。到7月
底, 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被采纳,问
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2件,占19.4%;列入下一步工作计划的15件,占24.2%;
需向代表解释说明的26件,占41.9%;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留作
参考的9件, 占14.5%。对办理结果,代表基本满意。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联系代
表260余人次,围绕常委会议题征求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50余条,对改进常委会的
工作大为有益。
1993年,常委会针对换届后代表中新成份较多的特点,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围绕
学习、贯彻《代表法》,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对代表行使职权提供良好服务。为使社
会各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在《代表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常委会一名副主
任发表电视讲话,宣传《代表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和社会各界在支持代表履行职权中
应尽的义务,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注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凡
组织大型调查、视察活动,均邀请部分县代表参加,认真听取代表的见解;在对重大
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时,总是事先征求代表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
会通过普遍联系、 个别走访、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联系代表400余人次,邀请代
表参加视察调查活动120余人次, 围绕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征求代表建议和意见18
0余条。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8件,常委会督
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通过走访和函访代表,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督
促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到7月底,全部办理完毕。9月普遍联系代表时,代表对各方面
的工作提出百余条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常委会归纳、整理为14个方面的问题,转交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办理中,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人
翁地位,大多数建议落到实处。
1994年,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泊头代表团11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加
强农村财务管理议案》,大会作出《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议案的决定》。人大常委
会高度重视议案及其决定的落实,依照决定精神督促县政府加强对全县清理农村财务
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理财等财务管理制度。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
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常委会专门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办理工作联
席会,制定《关于办理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意见》,
明确规定办理程序。办理中,承办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审查把关,从而有效地保证办理
速度和质量, 使之条条有回音,多数得落实。常委会通过不同形式联系代表300余人
次。 邀请代表参加调查、视察活动和座谈150多人次,征求代表建议意见近200条。9
月15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纪念日。常委会围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开展纪念活动,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组织电视系列报道和摄影展览,对全县16名省、
县、乡3级人大代表和1个代表小组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提高人大代表的社会地位,
激发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权的积极性。
1995年,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9件。承办
单位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研究答复意见,采取措施努力落实;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及分管副县长严格把关, 及时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4月份,常
委会按照县委意图,向全县县人大代表发出《致代表的一封信》,请每位代表反映一
个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 提一条有利于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建议。 收到代表回信
175件, 收复率达85%。县人大常委会经过汇总分析,从中筛选出群众普遍关注的农
资供应、 农民负担、公款吃喝、工业生产、科技兴县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县委认真
研究抓好5个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很快组织落实。9月,常委会普遍联系县人大代表
时,汇总整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7件,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
议上,向“一府两院”通报情况,并将书面材料及时交政府、法院、检察院,并限定
办理时限,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及时处理。按照地委、地区人大工委
安排意见,结合实际,常委会组织全县的省、县、乡人大代表开展争先创先、评选先
进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活动,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表彰19名先进县人大代表、5
2名先进乡(镇) 人大代表和14个先进代表小组。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向地委、地区人
大工委推荐表彰本县先进省人大代表2名、先进县人大代表2名、先进乡(镇)人大代表
3名和1个先进县乡代表小组。此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
激发人大代表当家做主、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代表工作更加活跃。
1996年,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7件。在代
表建议交办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强调实行分管副县长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狠抓建
议落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办理中,分管副县长严把审阅关、会审关、落实关;各
承办单位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研究答复意见,采取措施努力落实;常委会
主任、副主任与分管副县长按工作分工联合检查催办,督促落实。办理答复率、代表
建议落实率、 代表满意率比往年都有提高。8月,常委会组织全县的县人大代表开展
“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185名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926人,征求选民对“一府两院”
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07条;9月份,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联系全县的县人大代表,
共征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9件。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两次认真分
析民情民意, 汇总、筛选“群众想的、盼的、赞成的、反对的”8个方面的问题,专
题向县委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学生负担、
农民渔民负担、 社会治安、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公款吃喝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
167条具体意见,转交县政府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1997年,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5件。会后,
常委会及时召开交办会,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对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都作
出严格要求。常委会采取得力措施,严把“三关” (审阅关、会审关、落实关) ,抓
“三率”(代表建议采纳率、落实率、代表满意率),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及有
关部门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 及时研究出答复意见。6月专门召开主任会议
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出答复意见欠妥、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研究答复的代表
建议5件; 答复落实、又有条件落实,须县政府加大措施保证落实的代表建议10件,
以沾人大发[1997]5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三项要求,督促县政府抓紧研究落实意见,
加大办理力度。通过以上措施,使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常委会根据地区人大工委关于开展“十佳”代表评选活动的意见,组织开展“十佳”
代表评选活动,向地区人大工委推荐3名“十佳”代表候选人。9月,县人大常委会普
遍联系全县的县人大代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分类
整理出5个方面31条建议和意见。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按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抓
落实,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