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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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以来,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以预防霍乱、防治肝炎为重点,全面落实各种
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1988~1990年共发生狂犬病8例且均死亡。经过宣传、灭犬及加
强预防注射等, 至1997年再未发生。1994年发生霍乱1例。其他乙类传染病以肝炎、
痢疾、肺结核和麻疹、百日咳为多见。1995年后麻疹没再发生。其他传染病也均得到
较好地防治,除零星发生外,未流行蔓延。1988~1997年共报告各种法定传染病15种,
合计1846例,总发病率为十万分之461.5左右,低于国家十万分之700的低限标准。
脊髓灰质炎防治根据1990年卫生部下发的《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实施方案》以及
1991年卫生部制定的《全国1995年消灭脊髓灰质炎行动计划》,在全县开展消灭脊灰、
强化免疫活动。在1993~1997年五次强化免疫活动中,全县接种率均达95%以上。自
1988年以来的十年间,全县没有发现脊灰病人,也未出现野毒株流入本县,有效地保
护了儿童的身体健康。
疟疾防治自1988年以来没有出现新发病例。为巩固防治成果发动医疗单位对疑难
病例实行血检工作,十年来全县共计血检4234人,全部阴性,达到基本消灭疟疾的标
准。
麻风病防治每年常抓不懈, 1988年有现症病人1例,通过积极治疗,1990年鉴定
治愈。是年省、地有关部门对本县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结果达到
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至1997年底无现症病人。
肺结核防治1986年县建立结核病防治所。1992~1997年,县财政投入世界银行贷
款结核病控制项目配套经费8万元, 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能力。为结核病患者和可疑
结核人提供免费检查和治疗,五年中共收治结核病人1467人,治愈率平均为93%。其
中免费治疗传染性(痰涂片阳性) 肺结核患者共计313例。对这些病人进行全程督导管
理,使治愈率达到91%。有效地遏制了肺结核的传播势头。1997年肺结核列入传染病
报告内,当年登记118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