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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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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住房制度改革正式起步,年内对县直148个单位5549户的公有住房面积、
工资收入进行调查汇总,制定房改实施方案,并报地区行署正式批复。1993年,主要
完成房改方案实施前的大量准备工作,制定出售公有住房和公房提租补贴两个实施细
则及《关于〈沾化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运转操作事项的说明》等房改配套
政策,为顺利推行房改打下基础。1994年,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本着先售
后租的原则,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在认真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搞好房屋产权产
籍确认和发证、房价评估。年内共调查140个单位、1400人次,办理产权证200个,发
证面积29730平方米,售房发证1213户,售房面积9.39万平方米,总售价603.37万元,
首批参改的68个党政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售房任务。1995年,以企业公有住房售、租和
党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提租工作为重点,制定并实施《沾化县公有住房提租暂行办法》,
完成67个单位1450户公有住房的评估售租任务(其中出售26个单位892户,提租41个单
位558户),评估总额619.27万元。同时,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根据上级要求,
及时制定《沾化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全面推
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实施“安
居工程”计划,加快经济实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做好原有政策同新方案的衔接工作,
加快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步伐。加强住房廉政建设,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纠
正房改中各种不正之风,尤其对超标准建房和用公款装修改造住房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有67个单位(党政事业单位58个,企业9个) 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房改政策进行处理,保
证房改健康发展。1996年,完成53个单位居民公有住房售租评估工作,评估面积8.19
万平方米,评估金额1044.9万元,交易金额109万元,房屋提租每平方米每月达1.2元。
截止当年底,企业公房售租与党政事业单位提租工作全面展开。是年,新的房改方案
由滨州地区房改办正式批复,为新方案的实施,制定《公有住房出售实施办法》,房
屋抵押贷款评估业务正式展开,完成评估业务16起。1997年,共办理私房交易796宗,
房屋交易面积6839.71平方米,交易额556.12万元,发放私有房屋所有权证796个;对
18个单位新建房屋进行确权,确权建筑面积4.97万平方米,建立产权产籍档案和台帐,
证、图、帐齐全。受理12个单位危房鉴定。在加强房产管理的同时,加快住房制度改
革步伐,进一步完善《沾化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沾化县出售公有
住房实施办法》,经地区房改办批复后,于199 7年9月20日正式施行。年内共评估售
房单位25个, 面积7.54万平方米。评估提租单位5个,面积486.54平方米。认真贯彻
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
与县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对县直170个单位逐户进行住房清查,共清查出超标建房
单位76个, 超标住房1131户,超标面积1万平方米。为严肃房改纪律,对超标单位按
工程造价的5%进行处罚。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严肃房改纪律落实房改政策的若
干规定》,为纠正房改领域中的各种不正之风提供政策依据。
截止1997年底,售房总户数已达2937户,面积18.21万平方米,租房总户数127户,
面积0.4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