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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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997年十年间,沾化县商业企业经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改革的历
史过程。面对流通渠道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疲软,效益滑坡,资金不
足,三角债困扰等诸多不利因素,始终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求发展。
国营商业改革是从下放企业自主权开始,首先放开经营权,使下属企业有权进行
商品购销活动。各单位除保持原有的进货渠道外,打破地域界限和行业界限,开展广
泛的横向经济联合,跨出县外省外,直接就厂订货,减少流通环节,增加花色品种,
价格日趋灵活,市场日渐繁荣。同时各企业采取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批发行业加大
零售比重,批零兼营,下伸批发网点,开展送货下乡,逐步走出计划经济单一经营的
路子。
1988年商业系统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第二轮承包,把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
责任制作为改革的重点。商业局对所属的5个流通企业2个商办工厂实行公开招标,全
员风险抵押,签订以包死基数、超收分成、亏损自补为内容的承包合同。从而使商业
企业商品购销总额、利税、人均劳效均有转机 (详见沾化县商业经营及固定资产情况
表)。
1988~1992年,国营商业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政策,围绕转
换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对所属企业的人事、用工、分配进行大胆改革,干部由
任命制改为聘任制,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三
岗” (上岗、试岗、待岗) 制度。分配由平均改为浮动、联销、联利计酬,彻底打破
“大锅饭”、“铁饭碗”。
1992年下半年始,市场步入国营、集体、个体、实体、联合体五大“主体”激烈
竞争的境地,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开始出现市场疲软、效益滑坡,企业经营举步
维艰。商业总公司面对市场形势在全系统国营小门店率先实行“公有民营”改革,即:
租壳卖瓤,抽本经营。首先选择饮食服务公司作为试点,一次性收缴“三金”18万元,
即抽回本金11.7万元,收取风险金5.8万元,租金0.5万元。通过此项改革,在企业内
部真正建立起动力机制、压力机制、风险机制和竞争机制。“公有民营”初试运营,
出现可喜局面,以此在全系统小型门店全面推行,经营面貌大为改观,职工积极性空
前高涨,主观能动性得到发挥,充分显示出“公有民营”改革带来的生机活力,成为
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摆脱商业困境,走出低谷的最佳选择。
1994年下半年,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确定在商业总公司所属的百货公司进行首
批股份制改革试点,12月沾化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成立。这标志着沾化县国有企业
在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取得重大突破。通过股份制
改革,初步探索出一条自我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