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行政执法】 资料库:沾化县情资料库 章节:沾化年鉴1988-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3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3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于1993年11月25日成立的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和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以及《种畜禽管理条例》
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主要从事动物卫生防疫监督、兽药监督管理和种畜管理。
    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994年6月18日与沾化县人民法院联合成立“沾化县人民
法院畜牧兽医法律服务办公室”,使行政执法取得显著效果。一是在全县初步建立起
兽医卫生三大秩序,即畜禽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十年来,大家畜无国家规定
的一、二类传染病发生,中小家畜、家禽无国家规定一类传染病发生。畜禽成交检疫
率达95%,上市肉类检疫率达98%,兽医卫生合格证发证率98%;二是兽药经营基本
做到统一购进,统一价格,统一供应,流通领域的兽药98%为合格产品;三是良种畜
禽覆盖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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