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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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继续落实《沾化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的意见》,90%以上的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刹住婚丧嫁
娶大操大办的歪风和封建迷信活动。1989年,流钟乡有216对青年举行集体婚礼,文明
节俭办喜事。 1990年建立文明单位事迹档案。 1991年,制定《沾化县精神文明建设
“八五” 规划》 。开展“学雷锋、讲奉献、树新风”活动,全县干部群众自愿捐款
100390元、 衣物7940件、粮票620公斤、面粉4386公斤,救助遭受洪灾的本省和南方
省市人民群众度过难关。开展“美化一条路,文明一条街”活动,建成县城“青少年
文明街”。县文明办制定《沾化县文明单位(村)复查验收评分标准》,各级文明单位
对照标准, 争创一流。 1992年,下发《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表彰
1991年度108个县级文明单位。县直职工、学生植树节期间义务植树4000余株。县委、
县政府、 县人武部机关人员捐款共5000余元支援夏季抗旱。9月,全县遭受特大风暴
潮袭击, 在抗潮救灾中,涌现出26个先进集体和141名先进个人。黄升乡被命名为精
神文明建设先进乡镇。 从3月份起,对政法、商业、卫生、交通等13个窗口行业和下
河乡的职工3000余名,按照各自行业的职业要求,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考试,并颁发
结业证书。1993年,对县级文明单位开始进行动态管理,将原有的县级文明单位全部
归为档案荣誉,引入竞争机制,重新评选出县级文明单位30个。为纪念毛泽东“向雷
锋同志学习”题词30周年,在全县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群众性活动,
请全区“学雷锋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本县作报告,下河乡供销社被评为全省学雷锋标
兵集体,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屈梅堂被评为全区学雷锋先进个人。1994年,组织全县
形势报告会和县直7个业务口(包括六大班子) 代表队参加的爱国歌曲合唱赛。大高乡
被评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乡镇。1994年,对省级、地级文明单位开始实行动态管
理,原有的省、地级文明单位归入档案荣誉,重新评选省级、地级、县级文明单位,
有效期均为两年。 评出1994~199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3个,地级文明单位23个,县级
文明单位30个。1995年,商业、卫生、金融等窗口单位推行“文明用语”,发放《服
务忌语、文明用语》手册千余份。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若干
规定》,在冬季社教期间,各乡镇制定禁止婚丧大办和封建迷信的规定,平墓还田,
移风易俗工作效果明显。1996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加大精神
文明建设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建立委员分工制度、例会制度、
检查制度。在广泛讨论协商、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沾化县“九五”期间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措施。
农村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秩序和文明进步新局面的形
成。1997年,在农村进行文明示范村建设,县文明办制定《沾化县文明示范村标准》,
量化标准,狠抓落实,全县确定16个示范村,并组织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县宾馆、
山东金丝枣酒厂、黄升乡潘家村被确定为地区文明建设示范点,下洼镇被确定为地区
文明建设乡镇示范点。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制定《沾化县城镇居民文
明公约》和《沾化县城镇居民行为规范十不准》,对城镇居民中存在的言行不文明、
服务质量和环境卫生差三方面的问题,进行规范引导和清理整顿,提高城镇的文明水
平。古城镇、下洼镇、冯家镇、大高乡、永丰乡、下河乡被评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
进乡镇, 张梅庆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 996~1997年度,有省级文
明单位3个, 地级文明单位24个,县级文明单位26个。新闻《好事要办好,凝聚百姓
心》、论文《加强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戏曲电视剧《吴国良》荣获全区精神文明
建设“精品工程”奖。在1988~1997年,每年都进行不定期的“扫黄打非”活动,会
同县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委、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对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没收销
毁违禁书刊、音像等文化制品,净化文化市场,保证社会文化环境的健康文明。

1988~1997年沾化县文明单位名单
省级文明单位
1988~1993年
流钟乡沙洼村、沾化县电业局、富国镇大张村、沾化县税务局、沾化县图书馆、
沾化县建设银行、海防边防工作站。
1994~1995年
沾化县电业局、沾化县建设银行、沾化县图书馆。
1996~1997年
沾化县电业局、沾化县图书馆、沾化县公路局。
地级文明单位
1988~1993年
富国镇井王村、黄升乡孙家村、黄升乡程井村、黄升乡颜家村、古城镇迷马村、
古城镇吴家村、下洼镇后孙村、永丰乡后路村、永丰乡堤子中学、永丰乡宋文华联合
体、永丰乡大王村、下河乡庞家村、下河乡供销社、下河乡王屋村、泊头乡屈牟村、
泊头乡孙桥村、冯家乡大流村、大高乡刘芝俭村、李家乡久山村、李家乡李雅庄、齐
瞿阝乡小房村、河贵乡河贵村、利国乡裴家村、海防造船厂、县防疫站、县石油公司
、县农业银行、县百货公司、县机械厂、县第一实验小学、县工商银行、县农机局、
县新华书店、县联社、县妇联、县酿酒厂、沾化一中。
被撤销地级文明单位称号的有:县广播局、大高乡卫生院、富国镇崔家岭村、下
河乡西张村。
1994~1995年
富国镇崔家岭村、黄升乡孙家村、河贵乡河西村、流钟乡供销社、永丰乡东贾村
、泊头乡河西刘家村、大高乡范园村、利国乡利国中学、下河乡西刘村、下河乡供销
社、古城镇徐王村、下洼镇哈喇村、齐瞿阝乡小房村、徒骇河农场三胜村、海防建华
渔业社、县工商银行、县农业银行、沾化一中、县百货公司、县公路局、县邮电局、
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1996~1997年
古城镇徐王村、大高乡范园村、下洼镇哈喇村、流钟乡供销社、黄升乡潘家沟村
、泊头镇西费村、永丰乡西贾村、富国镇清源集团总公司、冯家镇商家村、李家乡北
赵村、齐瞿阝乡东张村、下河乡供销社、利国乡来刘村、河贵乡河贵村、海防爱国渔
业社、县国税局、县邮电局、县工商银行、县人民银行、县第一实验小学、县人民医
院、县联社、县宾馆、山东金丝枣酒厂。
县级文明单位
1988~1992年
富国镇:富国镇中学、王皮村、胡营村、西刘村、西杨村、供销社第一门市部。
冯家镇:傅家村、柴家村、大蔡村、西一村、教育组、商家村、大寨村。
下河乡:粮管所、红卫村、南韩村、王屋村。
下洼镇:卢家村、哈喇村、皂二村、尚泊头村、教育组。
大高乡:八里庄、刘芝俭村、何家村、灰堆刘村、铲头李村、郭庙村、教育组。
永丰乡:台郭村、杨营村、永丰村、宋王村、供销社、综合商店、王家庄科村。
古城镇:魏王村、沙三村、见城刘村、大范村、南关村、供销社、古城中学、班
家村、苏窦村。
李家乡:白家村、李家村、粮管所。
齐瞿阝乡:杏行村、西岔村、大王村、荚家村、双陈村、丰二村。
利国乡:马营六村、利国中学、曹坨村、车王村、马营九村、东马营、粮管所。
泊头乡:姜家窑村、道口村、中心小学、泊头村、泊头中学、苗家中学、河西刘
家村、东吕村。
流钟乡:中韩村、东时村、邱家村、税务所、流钟中学、西楼村、台二村。
黄升乡:蔺皮村、大辛村、供销社、粮管所、黄二村、吴家村、白家村。
河贵乡:河西村、沿河村。
徒骇河农场:卫生院、小沙村、何瞿阝村。
海防办事处:恒星渔业社、税务所。
县直单位:县生资公司、县副食品公司第一零售门市部、县工商银行第一储蓄所
、沾化三中、县棉麻公司、县五金公司、五金公司零售店、县面粉厂、县粮食局富国
供应站、郭局边防派出所、县人大办公室、县纪检委、县人事局、县法院、县毛纺厂
、县玛钢厂、县保险公司。
被撤销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有:泊头乡冯王村、下河乡青城村、下洼医院、县一
棉厂。
1993年
泊头乡孟家村、泊头乡宁家村、泊头乡供销社、流钟乡中韩村、流钟乡西楼村、
流钟乡供销社、下洼镇哈喇村、下洼镇秦口河管理站、大高乡范园村、大高乡赵家村
、利国乡利二村、利国乡供销社、下河乡下河村、下河乡红卫村、黄升乡王豸村、黄
升乡前皂村、富国镇坝西村、古城镇班家村、冯家乡冯家村、齐瞿阝乡西李村、永丰
乡齐家村、李家乡曹沟村、河贵乡河东村、徒骇河农场小沙村、海防爱国渔业社、县
直机关中学、县水产局、县计统委、县棉纺厂、县造船厂。
1994~1995年
富国镇丁家村、富国镇西刘村、黄升乡东姜村、河贵乡垛瞿阝村、流钟乡中韩村
、永丰乡杨营村、永丰乡大王村、李家乡曹沟村、泊头乡中心小学、泊头乡东吕村、
大高乡铲头李村、大高乡刘芝俭村、利国乡利二村、利国乡车王村、冯家乡冯家村、
下河乡东刘村、下河乡西张村、古城镇迷马村、古城镇罗场村、下洼镇小王庄、下洼
镇农业银行营业所、齐瞿阝乡西李村、齐瞿阝乡西岔村、徒骇河农场小沙村、海防爱
国渔业社、县人民银行、县第一实验小学、县一棉厂、县植物油厂、县交警队。
1996~1997年
古城镇西辛村、大高乡八里村、下洼镇东平村、流钟乡沙洼村、黄升乡孙家村、
泊头镇河西刘家村、永丰乡杨营村、富国镇信用合作社、冯家镇北集村、李家乡曹沟
村、齐瞿阝乡宋家村、下河乡西张村、利国乡利四村、河贵乡河东村、海防建华渔业
社、徒骇河农场何瞿阝村、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县科委、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棉
纺厂、县职业中专、县第二实验小学、县实验中学、县检察院、县农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