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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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组织县乡两级土管人员, 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调查,共抽查9个乡镇26个村
的5353户,了解宅基地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写了《关于进行农村宅
基地清理工作实施意见》 的报告。同年县政府以沾政发[1988]6号文出台《关于农
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几项规定》,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做到有章可循。
1990年, 贯彻执行国发[90]8号《关于认真做好越权批地清理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以沾政发[90])6号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越权批地和干部建私房等违法占地清
理工作的通知》,全县共清查出各类违法占地3899件,面积123.44公顷,截止当年年
底,已处理3241件,占地95.15公顷,分别占清理数的83%、77%。
1992~1993年,贯彻国务院国发明电[92]13号《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
紧急通知》 ,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清理工作。共清查出各类违法占地204起,面积1361
52.4平方米,已处理187宗,占地60252.4平方米。未处理的多属乡、村集体企业及公
益事业用地。
1994年春,组织23人的调查组,用10天的时间,对1992、1993年宅基地管理情况
进行调查,既摸清了基本情况,又发现宅基地违法占地、超面积限额、一户多宅、非
法买卖和乱取土等问题, 针对现状,完善了县政府1988年的有关规定,以沾政发[9
4] 22号下发《沾化县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开展全县宅基地清查
处理工作,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照政策进行严肃处理。全县新增宅基地未办手续的
1184宗,其中补办手续1058宗,自动退出和收回119宗,依法拆除7宗。
1995年,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省
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护耕地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以沾政办发[95]35号下发
《关于开展保护耕地大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县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
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县几大班子负责人分片包干,抓检查、抓处理。经过两个月
的努力, 全县共查出违法占地案件97件, 面积3.31公顷,全部依法进行处理。收回
1.12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罚款3.2万元。
1997年,遵照中发[9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和鲁发[1997]9号、滨发[1997]20号文件精神,全县自6月份开始对非农业建设用
地大清查, 至8月底清查结束,共查出各类违法占地案件1892宗,按照土地管理法律
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县政府下发沾政发[1997]52号《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
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至1997年底,已补办用地手续1882宗。
对当年发生、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按照监察工作的程序及时立案查处。1988~
1997年,十年中共立案332起,结案315起,结案率95%。
在土地监察工作中,注意和纪检、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1993年
4月, 建立土地巡回法庭,更提高办案的准确性,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保障依法行
使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