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经济监督检查】 资料库:沾化县情资料库 章节:沾化年鉴1988-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24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24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1997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 对倒卖重要生产资料、紧俏耐用消费品、走私贩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不正 当竞争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有力地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 展,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十年间,共查结投机倒把案件302起,非法倒 卖物资有原油、棉花、铁管、烟草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89起,冒充总值达731 万元,假劣物资涉及烟、酒、食品、化肥、农药、种子、柴油等;不正当竞争案件21 起,违法总额42.5万元;走私贩私(主要是汽车、摩托车) 案件4起。1997年查处非法 传销案件5起,传销物品价值5万元。罚没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