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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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待业保险自1986年始实行待业保险制度。待业保险金由企业按单位职工标准
工资额的1%缴纳, 主要用于待业职工的待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转业训练和生产
自救费。 1992年扩大待业保险范围,由原来的4种人扩大到全部待业职工,将收缴比
例由原来按标准工资总额的1%提高到按工资总额的1%。1988~1997年,全县65家企
业的6991名职工参加待业保险,共收缴待业保险金121万元。
养老保险及退休费用社会统筹1987年成立沾化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在企事业
单位中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制度。收缴比例为:用人单位按工人工资额的18%缴
纳, 合同制工人按月标准工资的3%缴纳。1988年对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实行固定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统筹比例为:全民企业按上年度固定职工工资额加本年
度退休费用之和的19.5%提取,集体企业按25%提取。1988年共提取统筹基金84万元,
支付退休费用73万元。1991年由县级统筹过渡到地级统筹,全年收缴养老金117万元,
收缴率达98%, 收缴统筹金260万元, 支付退休费用225万元。同年,沾化县被评为
“全省社会保险先进县”。1996年统一养老金收缴比例为24%,建立企业职工养老金
个人帐户,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这一新型的养老保险机制基本形成。1997年全
县88个单位的8641名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共收缴养老金702万元,收缴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