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劳动争议仲裁和合同鉴证】 资料库:沾化县情资料库 章节:沾化年鉴1988-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23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23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7年3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1988年在全县75家国有、集体企 业中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1992年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办案制度。至1997年底,共受 理劳动争议案件1起,结案1起。 1989年4月,开始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至同年9月共鉴证劳动合同1650份。1990年 开始对部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招用职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到1996年基本形成制度化管理。1992年在县毛纺厂进行全员合同制试点成功。1994年 10月,在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中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79家企业的8738名职工与企业 签订劳动合同。 1994~1997年共鉴证新招职工和到期续订合同20535份。通过劳动合 同鉴证工作的开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