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统计执法工作】 资料库:沾化县情资料库 章节:沾化年鉴1988-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2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5/section/3/article/2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1997年,县统计局根据对统计事业越来越高的要求,结合有关政策法规, 选配统计执法检查员。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统计数字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 执行大检查, 维护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1993年7月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后,县统计局组织印发、张贴《条例》500 张,分发宣传材料1500余份,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过街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 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进行考试。1997年6~9月,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成立以副 县长荆韶山为组长、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统计执法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 统计执法大检查。范围涉及506个单位,对其中3家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经 济和行政处罚。通过宣传统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惩戒了违法乱纪现 象,《统计法》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 (王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