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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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997年,全县共受理治安案件2832起,查处2572起,处理违法人员4868人,
其中警告1072人, 罚款1995人,治安拘留923人,批评教育878人,调解民间纠纷679
起。 在提起的9起申诉案件中胜诉8起,败诉1起。对违法青少年做到定期考察,对被
拘留人员做定期回访进行政策教育,回访率达80%。
治安联防队建设联防队在协助公安干警开展巡逻、堵卡、守候、制止现行违法犯
罪, 保护公私财产和公民的人身安全方面起到积极作用。1990年组建联防队,到199
7年全县专职联防队发展到17个, 队员146人;义务巡逻队443个,达到每村一队,人
员达到3156人。联防队协助查处治安案件22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65人,制止
违法犯罪事件33起,消除隐患26起,提供线索138条,为群众做好事1083件。
发挥治保会作用治保会作为一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自治组织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
社会治安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到1997年全县治保会共有443个,达到每村一会,治
保人员1362人;治保小组283个(其中内部单位143个) 治保小组成员879人。治保会协
助派出所调解民间纠纷325起,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45次,使公民增强了学法、守法意
识,提高了法制观念。在创建安全文明村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县50%的村实现无
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达到安全文明村要求。
加强枪支、爆炸物品管理1988~1997年,全县共办理猎枪证1896个,汽枪证29个,
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 执行, 加强对枪支的管理、 审验。1
996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对全县的猎枪、汽枪等各类非法
枪支进行收缴,共收缴枪支1919支,其中制式猎枪119支,汽枪61支,钢珠枪2支,土
猎枪1737支, 涉枪子弹206发,雷管236枚,炸药223公斤,导火索23米,并对土猎枪
全部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