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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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990年全县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一五” (第一个五年全民普及法律
常识教育工作)普法教育,97%的普法对象按规定全部学完“十法一条例”。1990年,
对全县107个单位进行“一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1991年2月经地区普法工作领导
小组考核验收合格。1991~1995年,全县实施“二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共
购买普法教材13.53万册, 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月、建立学法日、收看法制教
育录像、写心得体会、组织普法考试、演讲比赛、学法用法报告会、调查、视察和执
法大检查等多种形式,引导公民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制定村规民约和厂规厂约,开展
依法治乡、治村、治厂、治校、治理行业活动,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
“难点” 问题。全县实施依法治理的村、工厂、学校达到100%,经考核验收达到标
准要求的村占87%、 工厂占92%、学校占93%;清理农村债权债务157万余元,减轻
企业负担120万余元, 鉴证各类经济合同4万余份,鉴证金额达12 172.38万元。1996
年,全县“三五”普法开始,征订发放普法教材2.2万余册,播放法制录像26场(次),
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知识考试;实施依法治理有明显成效的乡镇达70%,
村、 工厂和学校达90%以上。1997年8月,在大高乡召开全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现场
会议,推广大高乡“民主理财顺民心、依法治乡保稳定”的做法和经验;围绕群众关
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民开展自
治活动。在全县实行财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和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各
乡镇(场、办事处)都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干部
制度、村干部廉洁勤政制度、评先树优制度和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并制定上符合法
律政策、下符合村情民意、既约“民”又约官、重在约“官”的乡(镇)规民约或村规
民约。12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意见》 (沾发
[1997]16号),提出以民主、公开和法制为核心,突出五民主(民主选举、民主议事、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两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推动农村
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对以青少年为重点的法制教育。1990年,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部门负责人到
湖田劳改支队看望70余名沾化籍劳改犯人,进行跟踪教育。1991年,总结沾化一中转
化“双差生”(思想道德品质差、学习成绩差)、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做法和经
验。1992年,制定《沾化县1992~1995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规划》,对县直
内部单位24名有劣迹的青少年逐一落实帮教措施。1994年,成立少年合议庭,加强对
失足青少年的教育、 感化和挽救工作,并再次到湖田劳改支队看望153名沾化籍在改
犯人。 1995年8月成立法律讲师团,先后到各乡镇中学、县属中小学和金融系统进行
巡回法制教育。到1997年,共上法制课160课时,受教育人数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