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基层基础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3&rec=172&run=13

1988年以来,全县各级进一步加强政法基层组织建设,各乡镇建立党委领导下的
政法办公室,健全乡镇“四个一” (一个派出所、一个法庭、一个司法所、一个法律
服务站),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1991~1994年,县、乡、村成立综治委、
办,县城驻地建4个治安值班室、1处交通岗亭、30余人的专职治安联防队,县、乡、
村共建立巡逻队或联防队460支, 3296人。1993年,县政府以沾政发[1993]19号文
统一治安联防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方法,巩固稳定了群防群治队伍;形成以“三
管”(暂住人口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公共复杂场所管理) 、“三防”(人防、物防、
技防)为基本框架、以巡逻队为依托的动态治安管理体系。1995年,开展“双基(基层
组织和基层基础工作) 建设年”活动,健全、规范村“一室五队”,统一印制村“一
室五队” 职责牌子400余套,2700余份,县城12个内部单位与县公安局无线报警指挥
中心联网。1996年,加强乡镇综治办建设,各乡镇综治办主任由党委分管书记兼任,
对443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培训, 县
直内部单位建立“一室六队” (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
消防队伍) 。1997年,调整加强乡镇综治委、办。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委书记或乡
镇长任综治委主任,分管书记任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
乡镇专职治安联防队16支, 133人,其中专职队员83人,兼职队员50人。加强治安防
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7月24日,集微机报警监控、有线无线指挥调度、“110”
自动报警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和报警服务台建成运行。到年底“110”
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276起, 其中刑事案件36起,治安案件1 46起,交通肇事44起,
火警4起, 民事纠纷和群众求助46起。1988~1997年全县各级民事调解组织共调处民
间纠纷2.2万件,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