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武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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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县人武部改归地方编制后,县委、县政府继承和发扬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
认真履行党管武装职责,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县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书记,人武部
1名主官参加县委常委、 1名主官参加县政府党组的制度, 坚持党委议军制度,制定
《关于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决定》,使全县基层党委普遍实行党委书记兼任民兵营教
导员,人武部部长参加基层党委工作的制度,实现武装工作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
有机结合。在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坚持管方向、抓大事、解难题、办实事,为
武装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把人武部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县级
领导班子和地方党政干部管理渠道,实行统一管理使用,促进人武部党委班子的自身
建设,使其成为领导武装工作的坚强核心;加强对人武、专武干部的选拔、培养、调
整交流工作,先后有42名人武、专武干部得到提拔使用,调整交流人武、专武干部64
人,其中13人担任乡镇领导职务。同时积极落实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落实人武干部
享受公安干警工资待遇的政策,落实基层人武部部长享受副乡镇级领导干部待遇。在
基层设施建设方面,先后为人武部筹资修建民兵训练基地大楼,改善干部住房条件,
更新交通工具,并按正规化建设标准进行配套建设。1995年县委、县政府又克服财政
困难,筹资15万元进行民兵装备仓库改造,使仓库建设达到上级规定的建设标准。党
管武装工作取得可喜的成果。1990年县委书记苏乃军在全区党管武装工作经验交流会
上介绍经验做法。1996年大高乡党委书记张文合,利国乡车王村党支部书记刘歧山,
沾化发电厂党委被滨州地委、 行署评为党管武装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1996年4月人
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 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地履行党管武装职责。较好地解决8名
人武干部交流到地方的工作安置问题,安排6名人武干部住进县委新宿舍楼。1997年,
县委、县政府以县委文件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使新形
势下的党管武装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