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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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规定职代
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为把职代会的
各项职权落到实处,县工会制定《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全县建立职代会60
个,占应建总数的68.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
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 (中发[1989]12号)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县工会制定
《关于加强国营企业民主管理、完善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由县委以沾办发[1992]
5号文转发。 县工会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就如何加强民主管理,召开民主协
商对话会、民主管理研讨会、民主管理现场会及培训职工代表等问题,向县委、县政
府、政协作专门汇报。县政协和组织部联合召开各主管局负责人参加的民主管理协商
对话会,解决工会主席和局工委主任的配备,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及工会主席参加
重要会议问题。就民主管理问题,县工会举办为期3天的职工代表58人参加的培训班,
各基层工会对700多名职工代表进行培训,写出论文6篇。县工会分别在县酒厂和县人
民银行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1993年10月,经地区工会办事处和县工会对全县职代会
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检查验收, 全部合格。其中有4个单位达到地区先进水平,使全县
的民主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