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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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端正党风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目的,根据县
委、 县政府的安排和有关文件规定, 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1989年县纪委调查通报1~8月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就餐交费和县直、乡镇党政机
关招待费开支情况。起草《关于坚决刹住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不正之风的暂行规
定》,并先后于9月、12月对这一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3次检查。1990年对全县职工拖
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和收缴,共清理出拖欠公款98.78万元,涉及职工12 81人,收缴
60.27万元, 占总数的61%。调查统计住县城职工超标准住房和住双套房的情况,并
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清理意见。1991年5月开始,在全县搞三项调查:(1)对县直党政
事业56个单位的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针对调查中反映强烈的吃喝风回潮,
超标准攀比建房,违控购车,弄虚作假四个突出问题,向县委提出《关于解决群众反
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对260个超标准
住房户,加收住房费,对14个违控购车单位罚款27.8万元,并责令其写出检查,通报
批评。(2) 对县属11个企业进行调查,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出《关于支持保护改
革,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意见》。(3) 对15个乡镇、10个农村支部的党风和廉政建设
情况进行调查, 发放调查卷562份,针对反映强烈的农民负担过重、财务管理混乱、
早婚和无证结婚问题严重、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等问题,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
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1993年继续对违控购车进行清理,共查出违控购小汽车28辆,
涉及违纪金额500余万元; 对党政机关团体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进行清理整顿,
共清理债权债务357.7万元, 清退115万元;清理回收职工拖欠公款1.2万元。1994年
协助县委、县政府狠抓党政机关廉洁勤政工作,建立30余条廉政制度,强化群众监督,
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4次, 对全县10个重点企业实行挂牌服务。1995年建立
落实四项制度,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登记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生活
重大事项制度;国有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收入申报制度。重点解决超标小汽车处理和公款吃喝等。1996年县纪委先后召开大型
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次, 部署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谈话制度,两次对15个
乡镇(场) 和海防工委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例行谈话,对5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警戒谈
话。1997年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八条规定主要抓以下几项工作:
(1) 狠刹用公款吃喝玩乐歪风。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设立举报电话、不定期巡
回检查等措施,先后对6名违规吃喝的科级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通过治理,
全县上半年招待费支出比1996年同期减少30%。(2)清理职工超标准住房。从6~11月,
抽调6个单位的15名同志, 组成专门办公室,对全县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彻底清理,共
清查出超标建房单位76个,超标住房户1113个(其中县级干部6户,局级干部276户),
共超建筑面积10024.76平方米, 按规定收缴罚款317万元,同时规范建房审批手续,
建立违规追究责任制度。(3)清理公费移动电话。对全县408部移动电话逐一核实,核
定准用公费移动电话393部,已全部办理准用证,对核定应收缴封存的15部移动电话,
已全部收缴封存。(4) 对全县1996年以来购置的24辆小汽车逐一核查清理,未发现一
例超标购车。 另外县纪委两次督促指导全县120多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
民主生活会,对照中央八条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共取销
修建或装修办公楼计划6个,取销庆典和检查评比活动4个,压缩会议12个,节约资金
约500余万元。 为落实县委制定的关于强化党内监督的八项规定,先后对68名科技干
部实施例行谈话,对15名科级干部实施任职谈话,对1 0名科级干部实施警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