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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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万亩冬枣开发实施的意见
(1998年8月19日)
沾化冬枣是我县特有的名贵珍稀资源,其风味独特,经济价值高,市场广阔,发
展潜力极大,是既富民又富县的支柱产业。为加快我县冬枣开发步伐,特提出以下实
施意见:
一、规划安排
(一)规划原则。十万亩冬枣园的开发,总体上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实行区
域化栽植,产业化管理,规模化发展。具体实施中坚持大面积开发与农户庭院栽植相
结合, 主干线公路两侧与集中连片相结合。成方连片栽植每片不得少于500亩,以村
为单位建设冬枣园每片不得少于150亩。重点发展205国道、永馆路、滨孤路、古泊路、
滨东路等主要干线公路两侧,使其形成纵横几条线,围绕沾化转的经济林带,真正树
立起“中国冬枣之乡”的形象。
(二) 计划安排。全县十万亩沾化冬枣园的年度分配计划为:1998年2万亩,1999
年3.3万亩,2000年3.3万亩(1997年底前已发展1.4万亩)。
二、生产管理
(一)苗木生产管理。为保证十万亩沾化冬枣园开发具有充足的苗源,充分调动育
苗户的积极性,解除其后顾之忧,各乡镇必须和育苗户签订“三包”合同,即育苗户
包育苗、林业部门包技术指导、乡镇政府包销售,不与乡镇签订合同的不允许私自繁
育冬枣苗。为确保苗木质量,育苗户必须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苗木生产许
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在苗木供应上,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标准、
划分等级,根据等级统一苗木价格,确保我县冬枣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沾化冬枣的收购、贮藏和销售。为确保冬枣产得多、贮得下、卖得出,县政
府将有计划地安排新建或改造保鲜库,装配先进贮藏设备,提高贮藏能力。在发挥当
地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前提下,积极聘请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高科技人才,尽快解决
贮藏保鲜难题,延长保鲜期限,提高冬枣的经济价值。为确保沾化冬枣的信誉,及早
而稳定地占领市场,全县冬枣要用统一的注册商标,统一的包装,按照统一的标准,
分级分类收购和销售,做到优质优价,劣质低价。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领导。沾化冬枣是增加我县群众收入和我县财政收入的一项支柱产业,
各级政府要把冬枣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冬枣生产的领导,县成立沾化冬
枣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冬枣开发过程中的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
相应的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冬枣开发的领导工作。
(二)落实林地政策。对所有的冬枣园,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坚持两条腿走路的
原则。凡适宜拍卖的一律拍卖,不具备拍卖条件的,也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
栽植,进行租赁或承包。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合同期限不得少于50年。林地依法界定
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土地管理、农业等部门及时核发《林地所有权证》。林
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林地经营者核发《林地使用证》。
对林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使用权变更情况,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三)为提高沾化冬枣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及早发挥效益,在冬枣生产上要坚持
五不准:一是林地政策不落实的不准建冬枣园;二是不准全员集资购苗,分户栽植;
三是不准栽植不合格苗木;四是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栽植标准,成方连片,集中发
展的原则,不准各自为政,到处乱栽;五是冬枣园内,不准种植高杆作物,以免影响
冬枣树的正常生长。
(四)认真落实即将发布实施的《沾化县冬枣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