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1&rec=506&run=13

婚配 旧时一向由父母包办。比较富裕的人家,讲究“因亲结亲”、“亲上保亲”
、“门当户对”,因此,习惯订娃娃亲。女性年龄多大于男,有的竟大10岁左右。贫
苦人家的男孩则很难成亲,有的以自己的女孩作对方之媳,换取对方之女孩为己方之
媳,俗称“换亲”。年逾20岁迟迟无媒者,只好走买卖婚姻的道路。童养媳为当地少
有,惟外地逃荒入境实难维持生活者,忍痛将幼女卖于当地穷人,稍长后再成婚。另
有拐骗和贩卖人口的,从外地骗贩成年妇女,卖给四五十岁的穷苦男子强行结婚,如
此成婚配者,民国时期最多。
旧社会讲究“缘分”,认为既成婚配,就是命里注定,必须顺天从命。女人更有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活是男家人,死是男家鬼”的信条。男的虽然可以“休
妻”(不要女的),但总被认为不道德。俗云:“休前妻,害青苗,伤损!”
建国后,政府颁布婚姻法,婚配年龄合理,结婚离婚自由,反对父母包办,提倡
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80年代,政府禁止近亲结婚,“亲上保亲”者日少一日。
订婚 经媒人撮合,双方家长同意,即初订婚约(口头)。然后双方将嫡亲长辈的
名字写于红纸之上,互相交换,称为“换号”。“换号”之后是“换柬”,随柬帖互
送礼物。此时,男方以盛筵款待媒人,订婚手续完毕。
建国后,首先争取本人意见,然后履行传统订婚手续。但换柬时只交换礼物 (有
的以钱代物),无有“柬帖”。60年代始,订婚前交换像片,后逐步发展为见面谈心。
订婚后男女互相往来,在往来中,男方对女方有较丰厚的馈赠。惟黄升以西地区,女
性多不去男家,男性携带礼物去女方者也不多见。70年代,由父母包办的“娃娃亲”
在西部、北部地区有所恢复,80年代较为普遍,而东部地区,“娃娃亲”仍属罕见。
西部、北部地区,订婚后男女双方不搞礼仪往来,东部则大事走动,孩生日、娘
满月,婚丧嫁娶,“新亲家”都得首当其冲。如男方到女方去,必须给女孩“看钱”,
不然,则有退婚的可能。其实,订婚不是法定手续,孩子长大后,自主退婚者不在少
数,家长只得服从。
结婚 男方选定黄道吉日后由媒人转达女方。结婚前一二日(必须是双日),男方
送五色食物给女方(如鸡、鱼、酒、肉、蔬菜等,有的送米和面),名曰“下礼”,又
称“催妆”。与此同时,不论春夏秋冬,男方必须给女方一套上轿棉衣,若在夏日,
则将棉衣置轿内做坐垫。民国时期,东部地区趋向简单,有的只送衣料,置棉絮于轿
内充当棉衣。结婚前一日,男方近族的大门贴喜联,傍晚,吹鼓手在大门前奏乐,叫
“响门”。晚饭后,吹鼓手伴奏,新郎到全族长辈家叩拜,叫“拜门”
结婚时,男方备两乘花轿,一红一绿。新郎乘红轿,鼓乐伴奏 (富家更有旗锣伞
扇),由两位礼宾(叫“拿毡的”)陪同,去女方迎亲。女方长辈亲迎新郎入席,宴毕,
在鼓乐声中为新郎披红戴花。同时,新娘头蒙红巾(叫“蒙头红”) ,足不履地(冬天
也不准穿靴) ,以椅子抬入红轿,新郎换乘绿轿,吹吹打打,到男家举行婚礼。陪同
新娘前往的有:男女送客各2人,压车压轿的儿童2人,赶车拉陪送、嫁妆的数人。花
轿行程往返不得同路,行路人必须让路,即使达官贵族也不例外,因为结婚有“小登
科”之称。花轿至男家门口落轿,新郎先进院坐椅子等候,新娘由女宾扶持,步红毡
至庭院,与新郎拜天地后,揭头巾,面公婆,入洞房,喝合婚酒,吃饺子,即为“合
卺”。晚上,女方送来酒菜,供喝“红酒”。“喝红酒”也叫“殃喜”、“要火烧”,
小叔子和下辈人都来戏耍殃闹,有的大岁人和长辈也来凑趣,此所谓“三日无大小”。
此后,女方的眷属频频来男家“送饭”、“圆饭”、“会亲家”、“随人情”、“梳
头”、“填箱”、“赠手巾”,男方的亲友都来祝贺,人来客往,笑语声声,大吵大
嚷,向女家长“要火烧”殃喜,如此宴宾三日方告礼成。新娘于是日回娘家,一般在
娘家住两日再回婆家,叫“回六”。如女方属第二次结婚,即大为从简,一不用花轿,
二不用迎亲,只以马车迎接,叫“拉回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都依法到政府领取结婚证书,但在农村仍需
举行上述结婚仪式,只是改乘轿为骑马、骑(坐)自行车,近年又改为坐拖拉机、汽车。
其他形式也大为从简,“蒙头红”自行取消。“文化大革命”期间,不准贺喜,不准
设宴,不准吹打,尔后恢复旧习,而且设宴益盛。
70年代后期始,结婚前,男方必须备好家具,有的男方出钱女方购置。80年代逐
步升级,由橱柜到沙发、缝纫机,又到家用电器,男方耗资由一千元到数千元。黄升
以西地区情况有所不同, 结婚前,女方备大量“陪送”,一般价值一二千元,多者5
000元以上。
冥婚 俗称“找阴亲”。旧时,未成婚的男女,死后都要找一死配偶。否则,谓
之“孤坟”,认为对家庭不利。“娶阴亲”的特点是先喜后悲,首先模仿活人的结婚
仪式(从简)结婚,然后举行丧事(从简),将二人合葬一墓。建国后,此俗被禁止,但
在农村至今尚未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