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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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全国侨务会议要求各地加强侨务工作,认真贯彻对侨属“一视同仁,
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华侨、归侨、侨眷的积极性。
沾化县侨务工作,自1984年开始逐步展开。建立侨务工作机构,普查外籍华人、华侨,
召开侨属代表会议,加强对侨属的接待和联系。对历史上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运动
中受左倾错误的影响,使侨属政治上蒙受冤屈、经济上造成损失的,全面进行检查处
理,纠正冤假错案,并吸收侨属参政议政。1984年以来,沾化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
县政协都有侨属代表席位。如王荣勤之弟王荣让被选为第九届、第十届县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届县政协委员,第二届县政协副主席。对侨属子女
升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从优照顾。如棉纺厂招工中,一次安排5户5名侨属适龄子女
就业。鼓励侨属发展企业,带头致富。据统计,从1978~1987年华侨、外籍华人向其
亲属支持资金100万元以上, 已建中西药店1个,侨、台属联合织布厂1处,并有个体
汽车客、货运输业各1户。在农用化肥、柴油、贷款等方面,对侨属从优照顾。
县政府每年春节给华侨、外籍华人寄贺年片、慰问信、挂历等小礼品,邀请他们
方便之时回国探亲,旅游观光。侨属也经常给海外亲人写信介绍共产党的政策、家乡
的建设成就,鼓励他们在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事业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