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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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县自古自然灾害频仍,历代人民深受其害。尤其水灾更甚,沾化旧志记述:
“沾化最苦水患,海溢河决之灾,不时发生,淫雨水涝,动成凶岁。”《山东史志资
料·清代山东水旱自然灾害》一文,将清代268年间(1644~1911) 山东各县遭受旱、
涝、 洪、潮4大灾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旱、涝成灾40年次以上为重灾区,洪水成
灾30年次以上为重灾区,海潮成灾5次以上为重灾区,沾化县均居4种灾害重灾区,不
仅为惠民地区之唯一县,在全省亦仅有。
建国后,人民政府注重水利建设,灾害大为减轻,但受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等诸
方面的制约,灾害仍不能免除。因此防灾抗灾,将是保证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观点和
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