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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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沾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设立工商局,管理农村集市贸易,征收税款,
打击不法商人的违法活动,发展海上贸易,支援抗日战争。
1950年贯彻政务院发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加强金融管理,制止黑市交易;
对粮、棉、棉纱、棉布等主要物资,实行集中交易,收购价格和分配、调拨均由政府
掌握。1953年贯彻中共中央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和粮油统
购统销政策,关闭粮油市场,打击不法商贩,保证计划收购的完成。1954年健全工商
行政管理机构,各区设立市场交易所,加强市场管理,使得市场秩序稳定,物价平缓。
1955年贯彻中共中央《加强市场领导,改造私营商业,改进农村购销工作》的指示,
落实“统筹兼顾”政策,对农民经商适当放宽,允许自产自销上市经营。
1958年后搞“大跃进”、刮“共产风”、“反右倾”,限制农民家庭副业生产,
又加遇到连年自然灾害,致使商品短缺,供应紧张,不法商贩趁机活动,导致市场混
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管理,打击不法活动。仅1960年即查获倒卖贩运、
投机倒把案件4845起。1962年对小商贩进行整顿发证,并查处不法案件1943起。罚没
款8763元。
1963年为加强市场管理,区区建立市管所。整顿个体工商业,登记个体小商贩、
手工业者并颁发营业执照。对个体工商业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各类不法案件1343起,
其中投机倒把案件136起。 同时,允许农民将完成统购任务后的农副产品,到市场出
售。集市贸易日趋活跃。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把集市贸易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
加以限制,每公社只留1处集市,全县统一集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瘫痪,人员调离,
市场管理由“贫管组织”取代,限制农副产品上市和个体手工业产品经营,致使市场
萧条,日常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紧张,黑市潜通。1973年开始重视市场管理,打击不
法经营活动, 查获违法案件2328起,罚没款4600元,其中投机倒把案件263起,市场
秩序随之好转。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市场
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贯彻“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集市贸易划行分市,编
号定位,营业主持证经营,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市场中心设立公平秤、公平尺等服
务设施,并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严格实行法定计量器具,不准短尺少两,欺行霸市。
1987年6月,对市场秩序进行检查整顿,查封假冒商标,销毁变质卷烟、啤酒、汽水、
罐头、茶叶、味精等以及不合格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