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市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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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贸易是群众自由交换商品的传统方式。1945年解放前,上市品种主要有粮食、
棉花、牲畜、蔬菜、农具、估衣、猪羊、柴草、杂货等。各种贸易多数自由成交,有
的必须有经纪人撮合。牲口经纪以袖中摸手的方法,向买主出大价,给卖主说小价,
从中取利。粮食市有斗子,棉花市有秤子。这些市侩,自称公道,实不公平,斗秤的
大小可因人而异,可谓市上一霸。1930年,国民党县党部强令沾城的集日改农历为阳
历,斗子秤子煽动群众将县党部捣毁,集日依旧。
建国后,县工商部门建立市场管理机构,集市贸易买卖公平,气氛活跃。1957年
全县19个集市,上市商品24种,商品额3885万元,年成交额1109万元。1961年,由于
经济困难,集市贸易萧条,上市品种减至21,年成交额减少为413万元。
1975年受“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视集市贸易为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推行
所谓“哈尔套大集经验”,全县集市统一集期,并由“五日一集”改为“十日一集”。
又规定粮食、 柴草、 工艺品等许多货物不准上市,上市品种只有17个,年成交额仅
347万元。
1978年,逐步放宽市场交易政策,集市贸易迅速发展。1980年全县20个集市,上
市品种26个,年成交额1382万元。1981年21个集市,成交额1757万元。1986年,全县
29个集市, 上市品种45种,年成交额3154万元。1987年,全县集市31个,农贸商场1
个,专业市场2个,上市品种48个,年成交额达329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