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港航监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d5&A=1&rec=285&run=13

18世纪60年代清政府在洚河码头设立的东海厘金局和19世纪20年代民国政府在下
洼码头所设海关厘金局,主要职责是收税和为船舶签发录簿。
建国初至1977年, 下洼航运站和富国港只是管理船舶航运、报关和签发录簿。1
978年5月, 富国港始建立港航监督管理机构,设港监专职干部2人。开始按国家水上
交通安全法,对出入富国港的船舶和船员进行检查。港监项目有:
查船员的身份证,并对技术船员进行考核。
查船舶的人员配备、技术状况、航行情况和装载情况,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负责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处理违章的船舶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