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服装与皮革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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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装
清朝至民国时期,各家各户妇女自缝自用,只有少数人家手工缝制衣帽鞋靴到集
市出售。沾城、下洼等较大镇店的服装业,只经营少量童装或寿衣,也多系手工制作。
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单户购置缝纫机的逐步增多。农业合作化后,部
分农业社组织缝纫组,为社员缝制单衣,按工分计报酬。
1952年7月,下洼7名缝纫工,自带缝纫机及随手应用工具,组成下洼服装社。承
做新式男女服装和古装。 1954年迁址富国,称富国服装社,是年6月建新星鞋社。19
58年“大跃进”中,富国服装社与新星鞋社合并改称沾化县被服厂。全部为缝纫机生
产,年产值为48.6万元。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 缝纫业产值下降为7万元。1964年逐步恢复生产。1968年增
加印染、毡制品车间。除生产各类服装,还制作毡鞋、毡窝等。70年代后,机械化程
度提高, 电动缝纫机取代普通缝纫机,劳动效率和作业技术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1
977年撤印染、毡制品车间,专营服装加工。从业人员67人,总产值35万元。
1980年增裁布机1台,锁眼机、钉扣机各1台,设备基本齐全。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产品大幅度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服务
于人民服装行业的缝纫业有大的发展。沾化县被服厂由给供销商业系统加工转为自产
自销, 并专设展销门市部。1984年工业产值为85.95万元。然而,被服厂在市场竞争
中,经营管理、技术水平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所产服装式样、质量都不及外界输入
的先进服装。且私营缝纫业如雨后春笋,均以价格、效率、时兴等方面在市场竞争中
占优势,致使被服厂自1985年起,产值逐年下降。至1987年产值仅9.72万元。

二、制革
民国时期,境内只在沾城和下洼有私营制革业。主产板皮、皮条、鞭梢等小型畜
力车皮革用品,规模小,工艺简单。
1954年8月在沾城由8人自带工具和部分产品建皮革组。1956年命名为沾化县皮革
生产合作社。由县手工业联社领导。职工人数发展为40人,分绳经、皮革、黑皮、花
头4个生产组。完成产值4万元。1958年更名为沾化县皮革厂,1959年由沾城迁址花家,
1962年由花家迁址富国,下放大部人员回家,生产停顿。至1966年原建于1958年秋的
沾城和泊头的两皮革组并入沾化县皮革厂,经整顿后职工38人,以生产车马挽具和绳
经为主,完成产值5.37万元。
1968年, 从济南招入知识青年19人,增制革设备转鼓1台,传统的人工洗革开始
由机器取代。 1971年增制麻袋全套设备,建麻袋车间,共完成产值14.34万元。1978
年,将制麻袋车间划出。1981年制革厂又增刮皮机、打光机、拔毛机等设备,完成产
值7.19万元。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田耕作及运输工具发生根本变化,畜力渐被机械
代替,故而车马挽具滞销,产品积压,沾化县皮革厂只好另觅出路,改为工程塑料厂,
自1985年5月起,改产塑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