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电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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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生产
1938年,永丰天主教堂安装架高17米的风力发电机组2台,装机总容量0.6千瓦,
只供教堂内照明使用。1942年遭大风破坏,废弃。1946年9月,渤海军区供给部(兵工
厂)设于境内,有8马力柴油机发电机1台,1948年7月随厂迁走。1959年富国棉花加工
厂装有64千瓦发电机1台,1961年义和棉花加工厂安装20千瓦发电机1台。沾城、县医
院、沾化二中等单位相继利用发电机发电照明和生产。
1970年5月,沾化县35千伏北(镇) 富(国)高压线架通,开始由山东电网供电。原
自备发电机陆续停用。
1975年为加快胜利油田勘探开发,保障鲁宁石油管线畅通,促进鲁北地区工农业
生产的发展, 开始修建山东沾化发电厂。装机容量2×12.5万千瓦,总投资12347.05
万元。 一机组于1979年1月1日投产发电,二机组于1979年9月22日投产发电,至年底
发电量为8.24亿度, 产值5361.3万元。1980年1月并入山东电网。至1987年,职工人
数由834人发展到1040人,年发电量为16.65亿度,产值达7958.4万元。
1979~1987年,9年总发电量为136.18亿度,累计产值82659.7万元。

二、变电
1970年1月在富国建成第一座35千伏变电站。 该站装有总容量1800千伏安配电变
压器1台。然后相继建成10千伏变电站22个,装机总容量为7368千伏安。1974年4月建
成35千伏下洼变电站。1978年10月建成10千伏泊头变电站。1980年沾化发电厂并网发
电后, 将原富国35千伏变电站改为110千伏变电站。1987年,撤泊头变电站10千伏变
电器, 先后建成35千伏泊头、太平、五机部农场变电站。年底全县有110千伏安变压
器1台、供电配电变压器6台、用电变压器786台。

三、输电
1970年5月架成35千伏北(镇)富(国)输电线路,全长36.82公里。同年由富国变电
站输出10千伏高压线路3条, 即市区线、徒骇河南线和徒骇河北线,共60公里,分别
向富国、 黄升、流钟供电。1974年2月,35千伏下洼线“T”接于北富线107号电杆,
全长23.35公里。下洼变电站输出10千伏输电线路5条,分别向沾城、大高、永丰、冯
家、李家、流钟供电,总长70.64公里。1978年增设35千伏泊头线1条,全长9.5公里。
由泊头变电站输出10千伏供电线路4条,总长42.20公里,分别向泊头、黄升、流钟、
花家闸供电。 1980年,为保证沾化电厂并网运行,全县架设110千伏富国变电站输出
35千伏输电线路3条, 分别向下洼、泊头、太平供电,总长度49.7公里。并附设10千
伏输电线路4条, 分别向城区片、农场片、利国片、冷藏厂片供电。1987年增设35千
伏太平、五机部农场线2条,由太平、五机部农场两变电站输出10千伏输电线路4条,
分别向各所属区输电。年底全县共有110千伏输电线路1条长6公里,35千伏输电线路7
条,总长79.2公里,10千伏输电线路27条,总长度650.1公里。

四、电力分配
50年代末,随大容量发电机组的引入,工厂开始购置电力设备应用于工业生产。
1970年35千伏北富高压线路输入沾境,初步形成县内用电网络。用电单位,除县
直机关,另有公社5个,生产大队63个。1978年工业用电单位58个,用电设备904台,
用电总功率为2499千瓦, 年用电量130.8万千瓦小时。1982年全县工业用电企业发展
为76个,年用电量1112.3万千瓦小时。农业用电为8个公社,232个自然村。1987年总
用电量上升为3688万千瓦小时, 其中县农业用电设备576台,动力用电1047万千瓦小
时,照明用电709万千瓦小时,共计1756万千瓦小时。工业用电企业发展为100个,用
电设备2042台, 用电为1402万千瓦小时,工业照明用电492万千瓦小时,共计1894万
千瓦小时。交通用电38万千瓦小时。
1980~1987年沾化县配电、
供电、用电情况

单位:万千瓦小时
┌──┬──────────────┬──────┐
│年份│配、供、用电情况 │说明 │
│ ├───┬───┬──┬───┤ │
│ │工 │农 │交 │生活 │ │
│ │业 │业 │通 │城乡 │ │
├──┼───┼───┼──┼───┼──────┤
│1980│983.2 │816.7 │ │140.3 │城乡生活栏包│
├──┼───┼───┼──┼───┤括工业照明、│
│1981│940.6 │933.5 │3.4 │148 │农业照明 │
├──┼───┼───┼──┼───┤ │
│1982│1112.3│1093.4│4.1 │172.1 │ │
├──┼───┼───┼──┼───┤ │
│1983│985.4 │1205.5│6.3 │268.1 │ │
├──┼───┼───┼──┼───┤ │
│1984│1036.4│1461.9│14.4│343.3 │ │
├──┼───┼───┼──┼───┤ │
│1985│1215.5│1361.2│18.1│381.7 │ │
├──┼───┼───┼──┼───┤ │
│1986│1349.9│1174.5│35.1│923.6 │ │
├──┼───┼───┼──┼───┤ │
│1987│1402 │1047 │38 │1201 │ │
└──┴───┴───┴──┴───┴──────┘

五、电业管理
1967年,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机电办公室,对全县自备发电机进行综合管理。197
0年建成富国变电所。1971年11月机电办公室更名为农电所。1972年1月取消农电所成
立电业局。 到1987年除富国变电所,还有下洼、泊头、太平3个变电所,全县电业管
理人员142人。
为作好计划用电、调荷节电和在特殊情况下重点用电的分配工作,县设由经委主
任任主任、电业局长任副主任的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负责
对计划内指标的合理分配以及计划外指标的滚动使用作出周密安排,并把节约用电和
安全用电列入常规工作。每年不定期地利用电视台、宣传车、标语等手段宣传安全用
电知识,并培训农村电工,提高其技术素质。全县农村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均由村
电工负责,供电站把关验收。严禁私接乱引电线,严格农村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制度。
做到定期测试, 定期检查,以保证漏电保护器安装投运率100%,正确动作率95%以
上。对电业职工实施安全目标责任制,做到“压力、责任、操作、监督”四到位,并
实施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换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制度。
县电业局由局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各科、室、所、站等单位每两周召开一
次安全例会;生产班、组则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时时提高警惕,随时进行安全运
行分析,以保证电力设备的稳定运行,促进全县电力事业的稳步发展。